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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北上广深等36地先行落地

[2022-11-25 16:25:00] 来源:智通财经网 编辑:佚名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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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 先行城市(地区)的通知》。《通知》提到,经研究,确定

  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 先行城市(地区)的通知》。《通知》提到,经研究,确定了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名单,现予以公布。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在先行城市所在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参加个人养老金。其中,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成都等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

  原文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 先行城市(地区)的通知

  人社厅函〔2022〕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2号)要求,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了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名单,现予以公布。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在先行城市(地区)所在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参加个人养老金。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会同财政厅(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统筹做好本地区先行城市(地区)个人养老金宣传和落地实施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先行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总结先行经验,为个人养老金全面落地实施打好基础。

  附件: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名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如下:

  本文编选自微信公众号“中国基金业协会”;智通财经编辑:严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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