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1月28日丨元亨燃气(00332.HK)公告,公司预期于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综合溢利约人民币8,960万元,而上年同期已确认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综合溢利约人民币3,880万元。
溢利增加乃主要由于其他收益大幅增加,即于相关期间的外汇收益净额约人民币6,980万元(过往期间则为亏损约人民币1,040万元),但部分被相关期间集团管道天然气销售所遭受的亏损及我们分占联营公司(亦从事管道天燃气销售)亏损分别约人民币330万元及人民币620万元)(过往期间则分别为溢利约人民币4,150万元及分占溢利约人民币610万元)所抵销。
董事会认为,此乃由于管道天燃气供应成本持续上涨,及反映向当地客户上涨成本的价格调整须取得政府同意,而政府同意通常需要一段时间,因此,公司及联营公司须于相关期间内承担政府批准前管道天然气供应的上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