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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核准江瀚新材IPO 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12-29 20:49:00] 来源:智通财经网 编辑:佚名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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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关于核准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中信证券为其保荐机构,拟募资20.59亿元。募集资

  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关于核准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中信证券为其保荐机构,拟募资20.59亿元。募集资金的主要用于四大生产项目、科研中心与办公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科研与办公中心计划投入1.5亿元,流动资金计划投入6.18亿元。

  江瀚新材司的主营业务为功能性有机硅烷及其他硅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主要产品包括为硅烷偶联剂和硅烷交联剂,广泛应用于复合材料、橡胶加工、塑料、粘合剂、涂料及表面处理等领域。该公司现已开发出十三大系列100多个品种的硅烷偶联剂和硅烷交联剂产品,并建成多条工艺先进的自动化生产线。

  该公司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特定细分市场,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在2016年12月,被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列入第一批中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是我国硅烷制造细分行业中具有领先产业规模的企业之一。

  财务方面,于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9月,江瀚新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4.79亿元、15.06亿元、13.63亿元和15.8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28亿元、3.21亿元、3.10亿元和3.55亿元。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报告期各期末,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规模较大,分别为22103.14万元、 20380.39万元、22862.24万元、30485.57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4.94%、13.54%、16.77%、19.25%。其中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原值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0.00%、99.90%、99.95%、99.97%。若该公司应收账款无法回收,将对其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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