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聊城于欢案是指2016年4月14日,发生在山东省冠县的刑事案件。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10多人催债队伍多次骚扰女企业家苏银霞的工厂,辱骂、殴打苏银霞。2016年4月13日,吴学占在苏已抵押的房子里,指使手下拉屎,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其还钱。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但并没有得到帮助 。其间,催债人员用不堪入耳的羞辱性话语辱骂苏银霞,并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他母亲嘴上,甚至故意将烟灰弹到苏银霞的胸口。
2016年4月14日, 警察接警后到接待室,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 。于欢看到警察要走,情绪崩溃,站起来试图冲到屋外唤回警察,被催债人员拦住。混乱中,于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其中,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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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的案件情况就是这样。一开始我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周末的时候(3月25日或者3月26日),朋友圈里突然出现了“于欢”这个字眼,我没有点击链接的习惯,朋友圈里有那么一圈人有很独特的见解,当时的我并不清楚这个到底是什么案件,随着最高院最高检的通告,加上后面的逛微博,几乎所有的微信公众号都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才真正意义上对这个案件感兴趣,想去了解一下,就有了上面这段摘抄至百度百科的简短介绍。
2017年3月27日计划着写一写自己对这个案件的拙见,难登大雅之堂。不过由于重感冒脑袋昏昏沉沉的,今天早上上班,同事说起这件事,我说了几句自己的看法,想着还是写下来比较好
仅代表本人一点点小看法,不喜勿喷。
我仅仅只是从一个普通的民众去看待这个事件。
当网络织开密不透风的舆论大网的时候,舆论这把利刃正在一点一点的腐蚀我们的社会。舆论传播速度之快让人咂舌,我们会发现凡是引起广大网友关注的案件、事件,不断的对案件、事件施加压力,舆论成为了一种导向。这是好事也是坏事。
好事是指,我们求助的渠道更广了,网络具有极强的包容性,一点点事件都容易被放大,然后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得到更多的帮助,似乎更容易得到他人的认同,有时候似乎求助于网络能够更快的让事情得到解决。
坏事是指,当一个社会过多的依赖于网络的时候,其实对于这个社会来说是悲哀的,芝麻大的事情都上网去说,希望得到更多人的认同,断章取义的做法,让很多的事件的两方更是井水河水无法相容,而舆论一再的发酵,让事态变得更为的严峻,而很多时候迫于舆论的压力,特别容易作出看似正确(因为符合大多数网友的看法)实则无奈或是错误的做法。
于欢案,对于山东冠县这个小县城来说,实际上只是小小的一个案件。一个因为高利贷讨债而捅死人的案件。可能有些人会认为,你怎么能说捅死人的案件是小案件呢!愤怒的觉得我这个人冷血。但是想一想,这个案件肯定会折射出当地的一些实际情况的,高利贷存在所有的省市县的民间,有需求肯定就会有市场。对于这个小县城,肯定也是存在很多人欠着高利贷还不上,而被追着讨债。而于欢案为什么会得到关注?第一,也确实是因为这个高利贷讨债案死了人;第二,于欢为了救母捅死人被法院判了无期,伦理和法理的冲突点引起了人脉的关注;还有第三,一个特别容易招黑的职业——警察,或者说公权力是否存在渎职。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显示,苏银霞已被三次列入这一“黑名单”。其中的两次系不能履行与仲利国际的案件判决引发,立案时间为2016年10月。另一起的立案时间为今年2月27日,所涉及的案件为,苏银霞及其源大工贸拖欠河北唐山借款人王华君100万元的借贷案件,苏银霞亦败诉,判决已生效。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资深民商事律师许红亮对记者表示,根据最高法出台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要求,进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当事人,银行不得向其发放贷款。苏银霞被列入了这个名单,因此肯定不能获得银行贷款。失信“黑名单”向全社会公开,一般性质的民间借贷向外借款时,也会参考该名单,一旦进入这个名单,向一般性的民间借贷去借款,也很难获得成功。因此,苏银霞陷入了既不能向银行贷款来偿还其他债务,一般性的民间借贷也几乎对她关闭了大门,为了偿还债务,她只能转向吴学占的高利贷。”——摘抄于百度百科
追根溯源,如果苏银霞没有去向吴学占借款,也就没有后续这一系列的事情了。正规的渠道借不到钱,苏银霞铤而走险,去借了高利贷,但明显这是一个无底洞,永远也填不上,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被借了钱的吴学占,肯定是想着收回钱,高利贷业务嘛,不可能客客气气的向你讨钱,或多或少都会涉黑,自然有那么一班手下负责讨钱,讨钱的手法千万种,最简单暴力的就是用黑社会的法子了。
这两年经济形势不好,所以很多企业开不下去,倒闭。苏银霞撑着自己的小厂里不想放弃,但是她已经上了“黑名单”银行、正规的民间借贷都会关闭大门,而高利贷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虽然她知道钱不好还,但是抱着侥幸心理还是走了这条路——这个事情告诫我们要好好理财,借钱要走正规程序,高利贷不可取!
再来说高利贷,对于当地来说,这应该算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你们敢说在你们当地没有高利贷吗?即使有,你只是不知道而已。这个是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虽然国家打压,但是有需求就会有市场。银行审核的多少严格,一点点条件不满足,你就会被挡在门外,没办法的时候就只能求助于民间借贷,虽然国家明文规定了借贷利率的范围,但法律是法律,一个理论能否实际的落实下去,这个是很难监管的得到的。出事了那就整治,没出事,所有人都相安无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人会想着对这个行业赶尽杀绝,实际上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高利贷涉黑,不涉黑,怎么要到钱。这年头就拿我们普通人来说被借去钱,人家忘记或是压根不想还你的时候,我们还得好声好气的跟在人家后头讨钱,态度不好一毛钱都讨不到。人家做高利贷的,也是自己钱投进去的,都想着发家致富赚大钱,怎么会允许自己的钱打水漂呢。而一般的讨债手法不管用呀,拿不回多少钱,吃力不讨好。雇一群人去讨钱,自己省事,还能够要回钱,这是最简单高效的方法了。都说他涉黑了,哪能那么简单的去你家坐坐就了事了呢。肯定态度极其恶劣,动作极其粗暴,狗急跳墙,兔子被逼急了都会咬人呢。一次要钱要不到、两次要钱要不到,他们也是拿钱办事,事情没办成,也会急躁起来,手段就更为的极端了些。
有人会说,当地政府不管吗?管啊,肯定管的呀。但是怎么管,管理的手段是怎么样的也是很讲究技巧的。我猜,仅仅是我猜。严打阶段的时候,肯定也抓了那么些个人,guan关个几天,或是判了几个人。平时不出啥大事,能省一事是一事,大家和和气气的一年又一年。断绝了这个行业,企业借不到钱会倒闭,倒闭了会有更多的人失业,当地的经济就更加的不景气,政绩不好看,这不是一件好事。而稍稍的允许这个行业的存在,一些游手好闲的人似乎有了一份相对正当的职业,企业不倒闭了,当地经济成绩就不那么难看了,似乎处于一种近似变态的平衡当中。
警察确实是一个令人又爱又恨的职业啊。每每处于风头浪尖要么是夸要么是贬,两个巨大的极端。对于这个职业,我是崇敬的,但对于这个职业里的人那就见仁见智了。每一个行业都会有老鼠粒,即使不是老鼠粒,难道我们普通人办事情不追求效率省事吗?虽然他们身穿制服,但他们也是普通人,虽然他们是执法者,但是他们并没有和我们有多少不同,情操多少高尚?全心全意为**服务?觉悟高?真当他们的圣人吗?即使是圣人也会犯错,他们也是血肉之躯,也是普通人,有着和我们普通人一样的想法,拿着一份死工资,并没有高尚多少。
那些口号是要努力践行的,但是真的百分百做到的人能有几个人呢?都希望少点麻烦事,少点事情做,可能态度有问题,做法有欠妥当,但把所有的过错推到一类人身上,扪心自问,真的只是因为这件事才怪罪于他们吗?
去公权力机关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确实是存在的,即使我自己没有这一层身份,去办事也是处处碰壁,有着这一层身份去办事也还是处处碰壁呢。连政府大院看门的保安也是一副颐指气使的样子呢。他们认什么?认车、认制服和认人。这是这个社会的通病,不能仅仅怪罪一部分人。换位思考,你处于那个位置,你做的可能并没有人家好说不定。
很多网友的怪罪,但是事实是怎么样的,我们并不清楚。我们不是当事人,还是少些评头论足,可能真的有做的不好的地方,但那个环境之下人就是那样的,警察也怕被人打,都是普通人,只要一个人没有站出来,那么很难有着英雄气概的人站出来,大部分都宁愿成为一个旁观者,说无情也好,说冷漠也罢,谁都不想惹事。即使是执法者,也有他们惧怕的东西。自然我也气愤警察在这件事情中没有发挥他们真正应有的作用,态度那么恶劣,息事宁人,不去采取措施,但讨债者真正做了什么了吗?你说他们骂人了,欺辱了于欢的母亲,那是要都抓起来判刑吗?本身这个在法律意义上就难取证,难裁定这个侮辱的界限,而讨债这个事情,当地的警察肯定出警过无数次了,如果每次都浩浩荡荡的抓回一群人进办案区,要全部搜身、做谈话笔录、做鉴定、录材料、上传系统。不是一个人,是每次都要十几个人这么走一遍,那个小县城不是只有于欢一家被高利贷讨债,是无数家,每个人都报警,每次都出警,每次都抓回,换成是其他的人,大家都不希望在这样的无法认定的事情上耗费精力和时间,毕竟案件那么多,不能都把精力和警力都放在这一类的事情上呀,日常的工作并不会说你要处理这一个事情就减少,任务重、压力紧,能省一事就一事。——一味的追求效率不可取,办事还是要多点人情味。
再来说说讨债者,拿人钱财替人消灾。领了工资就要干活,和我们所有人都一样,我们领着工资,所以每天都要正常上下班。讨债者他们也是领着工资,他们的任务是啥?讨债。领不回钱那就是没有完成任务。讨债也是一门技术活。不是那么容易滴。说讨债者的文化有多高,肯定没有,他们用的是最古老的法子努力的要回钱,一群没有文化的人用着最粗俗的方法努力的去完成自己的任务,极端而又恶心,让人不舒服,我想应该也不是每次都这么极端,肯定是要了很多次才会有这样的做法。不过多的说这群人,因为他们也是一群可怜的人——不要说读书没有用,可以的话一定要多读书,知识总是会善待你的。
于欢, 这个事件的主人公。当看到自己的亲生母亲被人如此欺辱的时候,而报警之后却得不到有效的帮助,他是孤立无援的,无助和惊恐占据了他的全部身心。警察转身离开的那一瞬间,彻底击垮了他的内心,用人类最直接最原始的方法来保护自己和自己的母亲,最终酿成了恶果,导致了人的死亡。
当你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那一刻你会丧失一切的理智,唯一的想法就是活着。抓起一起能够拿到的东西,努力的攻击行凶者,最可怕的念头就是让对方死,让自己活下去。——学法、懂法、守法,保持理智,做正确的事。
絮絮叨叨的这么多,貌似所有的人的做法都没有错。似乎走向就是这样的。正因为有了这些因素,才会让事情发酵成现在这样。如果这件事情没有在网络的世界里传播的如此迅速,可能这就是一件小案件,于欢杀人了,法院判了他无期徒刑,就是这样而已。
但是现在性质不一样了,全国上下只要会上网的人,多多少少都会知道这个事情,他们同情于欢,批判警察、批判法院……那些键盘手马上复活,通过舆论确实施压成功了,这个案件引起了最高院和最高检的关注,上面派了人去检阅案件,检阅在这件事情当中是否存在渎职的情况……
伦理上的孝道和法理上的认罪伏法站在了对立面上,如何平衡两者的关系才是这个案件的关键点。于欢救母心切作出了极端的行为,但杀人偿命,不管是谁触犯了刑法那都必须得到惩治。如果说站在伦理的至高点上去批判判决的行为,这不是一个法治国家该有的行为,虽然我们富有同情心,但我们也应当理性的看待这个案件。要认定于欢是正当防卫吗,但我觉得这就对正当防卫的含义进行了扩大解释,即使是防卫过当,那也是要受到处罚的。希望最后的处理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同吧,而不是仅凭着感性的想法占据主导,也希望最终的审判不要被舆论带偏了方向。真正的法治社会,法律是公正的。——正确看待每一次的大事件,我们不是当事人,我们也不是审判者,不要用感性的思想破坏理性的做法。
看的远一点,这个案件对于中国社会的进步和法治社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的。下一步,民间借贷、高利贷、执法者、法律、判决、这个小县城的发展都会有那么一些小的或是大的改变。虽然隔着一个网络,但是大家并没有丧失最原始的血性,舆论有好有坏,如何引导如何利用,相信在未来,一切都会变得更美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