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直忙,直到昨天晚上看到朋友圈都在讨论《刺死辱母者》我才知道又发生了引起公众热议的事件,正好今天收到子期发出讨论高利贷的邀请,我正好的说说我身边的高利贷。
我和我老公都是比较谨慎、保守、自律的人。白手起家做生意资金不够借朋友们的钱也是在攒够后第一时间安排还款,而不是听我们一位非常会做生意的同行大谈借鸡生蛋,先不还人家继续用来进货盈利直到人家开口说还钱。我们的意识里借钱及时还是一种信誉也是一种感恩,所以这么多年来基本很少借债,更没借过高利贷。
虽然没有借过高利贷却跟借高利贷的人打过交道合作过。我有位专门帮公司搞借贷的朋友,因为他们公司的办事处跟我的店是邻居,自然而然的就走动的多了。他们主要搞信用卡还贷和承兑汇票的业务。熟悉了之后,知道他们更大的收益来源是抵押放贷。由于是邻居我曾帮过不少小忙,我那位主管业务的朋友说有一个稳当的抵押借款业务我们可以合作一下。当时对于抵押放贷我是完全不懂的,但是我信任我那位朋友,我同意出五万本金和借贷方签订以车抵押一星期三千利息的合同。都是朋友当面代办,一星期后确实兑现,我和朋友一人分了一千五百元。第二次合作就没有这么顺利了。两个刚上班的小青年拿着家里的房本来抵押,说好一个月就还,结果拖了九个月之久,期间打电话不接,去单位找不到人,最后朋友说要去起诉拍卖房产才出来央求多宽限些日子。我经历了整个要帐的过程,至此作为出借人我才知道借贷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第一作为出借方一定是以盈利为目的,及时收回账目是最终目的;第二借高利贷的人一般确实遇到了资金紧张或者紧急缺钱,如果借到的钱不能顺利解决自己的财务问题,雪球之大无疑雪上加霜;第三民间借贷本就有不合法的成分,只因无法有效禁止所以借贷这种事是真实存在的,一旦出现问题,都是双方自行解决缺少法律监管必定引来不当行为;第四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特别是当今以追求利益最大化缺少崇高精神信仰的时代,钱,在某种意义上考验着人性,但人性大多是经不起考验的。看透世事,朋友第三次找我合作借贷时,我坚决的拒绝了。
说这些当然只是我曾经作为出借人借出钱后的感受,而且是无法同理借高利贷人的心情。但是最近辱母杀人因高利贷产生的悲剧我还是主观的觉得是不应该判杀人者重罪的。我们常听到说建立法制社会,法制是用来约束惩戒全人类的不当行为,而不是只对一部分执行而另一部分人不执行,如果这样这就是一个不公平的社会。还有中华五千年的道德约束行为,虽然与法制相比缺少约束力,但是也无不是压制人的本恶,提倡人们发扬美德。但是我们看到报道里叙述的是对欠债者实行的是“极致凌辱”手段,这难道不是在挑衅一个人的生命和尊严底线,不是故意让人释放自身的“人性恶”的本性,故意找死谁拦的住。再有就是一个七尺男儿面对母亲遭受“极致凌辱”而无动于衷的话,也许畜禽都羞与为伍吧!
无论因急事借款者也好,还是出借方也好,如果能寻找正规合法的途径合作,一定会免于有可能遭受损失的担心。而免除人们做事时的顾虑,让人们自觉自愿规范自己做事的行为一定是因为一个国家健全的法制。在法制的基础上提倡真善美才会让每一个人都活的舒坦。最后套用我朋友的一句话来回应《刺死辱母者》的新闻:用法律去证明一个有罪的人无罪,不是替他开脱,但是,用法律去证明一个无罪的人有罪,那一定是嫁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