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在网上看新闻,好多网站的头条都是一则“女子曝北大博士后:假离婚却不复婚”的新闻。
这条新闻的提要是:2014年,江西女子小琴和北大博士后方某在京结婚。2016年孩子出生后,丈夫称要给新生儿上北京户口,提出瞒着双方父母假离婚。但半年后孩子落户,前夫却拒绝复婚,小琴发现自己当时最信任的男人已在外地另有新欢,且对方已有身孕,两人已结婚。具体事情经过有兴趣的财蜜可以搜来看看。
好多网友都说小琴傻,像她老公这种情况(老公已是北京户口),妻子和孩子要上北京的户口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假离婚 ;女性一定要好好对自己,保护自己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男女之间过好了是夫妻,过不好是路人(有些甚至是仇人)。
这种事情不是第一次听说,我想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听说,我身边就发生过真实的事例:我的一位女同事被前夫骗的净身出户。
广州买房是从2010年开始限购的,女同事是湖北人,前夫哪里人不太清楚(前夫家就一儿子,且婆婆重男轻女),他们婚后买了一套房子和公婆一起住。2014年的时候前夫对她说:假离婚,房子和女儿归他,然后再用我同事的名义买套大一点的房子,以后一家三口自己住。同事欣然同意,离婚协议上写着房子、孩子、车子全归男方所有,嗯,我同事就是净身出户。而且想着离婚是假的,同事也没有想着家里的现金怎么处置,还是在原来大家都知道的账号里。
同事平时有时会住在公司宿舍里,离婚一个多月后的某个周末回到家,钥匙打不开门了;再去看原来的存款,所有账户里的余额全部为0。后来才知道,原来她前夫早就在外面有了小三,而且小三已经怀孕几个月,且证实怀的是儿子(2014年全面二孩政策还没放开),在他们离婚三个月的时候,前夫娶了小三。而她想看看女儿(当年她女儿读幼儿园大班),都不被允许;好在我们公司是包食宿的,在她最难的时候,可以吃住在公司。
我和这同事不熟,后来听和她玩的好的其他女同事说,大家都劝她去告前夫,但是这位女同事说为了女儿还是决定算了。2016年初这位女同事就从公司辞职,回了湖北,去年已经重新嫁人。我这女同事性格比较大大咧咧(这种性格也有好处,遇到打击可以比较快走出来),吃这么大亏的原因就是太过相信男人了。
自从2010年出台房子限购政策,再后来就是首套房、二套房的首付和税率不同,还有各地的旧城改造等,导致各地(尤其是房价上涨的热点城市)为了购房资格、为了少交点首付和少交点税、为了多分套房子等原因假离婚的人是越来越多(还有好多是因为想多生一个孩子假离婚的)。2016年房价最疯狂的一年,据网上报道南京市民政局很多孕妇排着队去离婚。
前年的时候小她上有一个财蜜发过关于老公想要买二套房提议假离婚的事情,热心的财蜜出了很多有利于女方的建议,但是这位财蜜总是顾忌到老公心理的想法,最后有没有假离婚、离婚协议如何写的不得而知。
我们今天这里不评论假离婚是否正常,假离婚是否有违道德,今天要说的是如果遇到不得已的假离婚(其实从法律上根本就没有假离婚一说,去民政局拿回了离婚证,那就是真真切切离婚了),作为女性的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
1、女性没有真正离婚的打算(其实假离婚后也有男性净身出户后女性不复婚的情况),不要主动提出假离婚。如果真的过不下去,双方协商离婚,财产、孩子什么的该怎么分就怎么分。
2、男人提出的假离婚,确在离婚协议上要求女方净身出户的,这种时候千万不能答应。千万不要被男人的花言巧语骗了:反正是假离婚,放我名下和放你名下是一样的。
3、就算是假离婚,也要预料到事情的最坏打算(你想复婚,男方不同意),那么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是有利于自己的,比如孩子的抚养权、房子的归属、现金存款的分割等。如果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且有贷款的话是不能析到女方名下的(男方婚前买的房子更是和女方没有一毛钱关系),如果男方的收入高出女方很多,可以让男方写一张日期是离婚后的高额欠条(具体金额看当地的工资和物价水平)。
这个时候我想起了我妈经常说的一句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不要主动去算计枕边人,但是我们也不要傻乎乎地被最亲近的人算计。女性要学会保护自己,就算事情到了最坏的时候,最起码能保证自己和孩子有基本的物质保障,至于已变心的男人,是强留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