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违规行为
今年以来,多家挂牌公司因资金占用违规且未履行相关程序遭到全国股转公司处罚。
2月13日,全国股转公司对华绵制衣及其实际控制人高延民、高菲,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刘优出具警示函。公告显示,经查明,2017年5月17日、8月16日,高延民、高菲控制的公司占用华绵制衣资金2000万元;
同年6月6日,华绵制衣控股股东淄博市博山颜光经贸有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160万元。刘优对以上资金占用进行了审批,但华绵制衣未及时披露上述行为。
挂牌公司为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构成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将受到处罚。1月23日,全国股转公司对韩光电器及其实际控制人钱莹、丁维珍,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双欢电气有限公司(简称“双欢电气”)出具警示函。
公告显示,2018年3月8日,韩光电器与双欢电气签订借款协议,约定韩光电器向双欢电气提供借款85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8月31日。
根据借款协议,韩光电器于2018年3月至5月期间,向双欢电气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650万元,并通过全资子公司无锡金桥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向双欢电气借出资金200万元,累计拆借850万元,韩光电器未对上述事实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双欢电气行为构成违规占用韩光电器资金。
全国股转公司告诫韩光电器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2018年12月25日,全国股转公司下发《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挂牌公司需在“重要事项”部分认真梳理年度内发生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等事项,如实反映公司实际情况,避免不披、漏披重要事项,尤其是未履行审议程序的重要事项;
对于主办券商,全国股转公司明确其在挂牌公司年报事先审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挂牌公司的财务规范性。例如,关注资金占用情况,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履行及披露情况等;
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其提高审计业务质量,重点关注挂牌公司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经营风险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