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离注册制
还有多远
“研究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制度,创造条件推动注册制改革”,创业板改革方向已定。
这其中,注册制改革无疑是市场最关注的焦点。创业板离注册制还有多远呢?
实际上,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目前已经具备相当的条件。首先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2018年3月,证监会宣布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创新企业不再适用有关盈利及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发行条件。
此外,201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期限的决定,有关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授权已经延长有效期至2020年2月29日。此外,决定还提到,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继续创造条件,积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股票发行制度改革没有法律障碍。
除此以外,科创板经验也将有助于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目前,科创板市场已有序运行一个月,总体来看,运行平稳,各项机制初显成效,市场走势也经历了充分博弈、震荡上涨、回归理性的过程。
再从交易所的层面来看,面对市场的殷切期盼,深交所其实早已枕戈待旦,摩拳擦掌。针对创业板改革,深交所理事长吴利军在今年新年致辞中就提到,坚持推进改革创新,深化创业板改革,进一步优化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各项基础性制度,扩大创业板市场包容性和覆盖面。对于注册制改革,深交所总经理王建军在今年3月明确表示,创业板已经做好了充分的改革准备。
“推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条件已经成熟。”周伟纳向记者表示。
参考科创板因板制宜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应该如何改呢?受访的市场人士均向记者表示,在借鉴科创板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创业板改革应该“因板制宜”。
王守仁指出,创业板改革的核心还是发行制度,修改发行制度,明确创业板主要支持什么类型的科技企业,这可以借鉴上海的经验。深圳的科创企业较多,成长很快,因此创业板仍需“因板制宜”。
周伟纳认为,在发行门槛上可以参照科创板,同时他也表示,“也可以考虑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做出更多的制度探索。”
在投资者门槛上,周伟纳则认为,“创业板有其自身的发展历程和特色。另外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就是流动性,就应该让大部分投资者参与其中,不应该因设置过高的门槛变成小众市场。当然投资者风险教育是必备的条件。”
此外,王守仁还建议,要允许科创企业兼并收购。他表示,“这对创新很好,因为大企业是很难去创新的,如果兼并收购一个创新主体,就能大大助力企业转型。但前提是,不能以炒作概念增大市值的目的去并购重组,要注重被收购企业和收购主体之间的技术和产业的结合,监管层对此要加大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