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下午,本钢板材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上《关于受让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被否决。
据悉,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参与出席投票的股东16名,代表股份31.58亿股;中小股东13名,代表股份773.63万股。
因本次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本钢板材关联方本溪钢铁公司持有的24.1亿股股份,本钢集团持有的7.37亿股股份、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286万股均对本次议案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议案被否主要由于中小股东的反对。表决结果显示,同意票数为43.41万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的5.61%,全部为中小股东投出;反对票730.22万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4.39%,也均为中小股东投出;无弃权票。
根据本钢板材早前11月16日公告,本钢板材拟以自有资金7.6亿元受让鞍钢集团持有的鞍钢财务公司10%股权。而鞍钢集团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持有本钢板材76.6%股份,为本钢板材实控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11月15日召开九届七次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不过,就在10月20日,本钢板材将其持有的辽阳球团100%股权以6.98亿元价格转让给本钢矿业公司。而本钢矿业公司为本钢板材直接控股股东本溪钢铁公司全资子公司,鞍钢集团间接持有本溪钢铁公司41.19%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关联交易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这也是本钢板材受让鞍钢财务公司10%股权事项需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