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记者获悉,龙力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后续案件正在陆续通过法院的审核和受理。
证监会查明,龙力3通过虚增银行存款、虚减对外借款及相关费用等方式实施财务造假,并且未依法披露对外担保、重大诉讼和仲裁,导致所披露的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构成虚假陈述。证监会处罚后引发投资者维权。投资者一方的代理人杨泉军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因该案影响重大、人数众多,法院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制度审理该案,经过听证程序后裁定,在2016年4月23日至2018年1月11日期间买入并持有龙力生物股票的投资者符合权利登记的条件。法院发布权利登记公告后,共有1628名投资者申请登记并经初步审核具有原告的资格,经过投票选定诉讼代表人并委托律师参加诉讼。目前法院已经组织原被告双方完成代表人诉讼证据的交换、质证工作,正式庭审尚未进行。之前未参加权利登记的投资者,仍然可以参加后续的诉讼,法院也在陆续审核和受理后续的案件。
根据民诉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投资者发生效力;符合权利人范围但未参加代表人诉讼的后续投资者,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与代表人诉讼生效判决、裁定所认定的案件基本事实和法律适用相同的,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诉讼请求后,将适用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
龙力3原系深交所上市公司龙力生物,原证券代码002604。因2017年至2019年连续三年定期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进入股转系统挂牌转让后股价涨幅超50%。现因公司重整事项构成影响股票转让的重大事件,且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已暂停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