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翔妻子应莹发文称,今天下午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如期开庭我和徐翔的离婚案,我因个人原因无法到场,徐翔本人和律师到庭出席。
在庭审中,代理律师重申了我的诉求,包括离婚诉求和孩子的抚养权。因青岛中院明确告知徐翔案财产甄别结束,已执行立案,因此本次离婚开庭我追加了请求分割家庭合法财产的诉求,这是合理合法的诉求。
开庭时,关于离婚及孩子的抚养权我们双方均无异议。对于财产分割的诉求,法官口头告知,和青岛中院核实的结果是刑事案件的执行阶段还未结束,财产分割不处理。我的律师提出反对,甄别已经结束,已明确能分割的财产范围,执行程序是否结束与分割财产没有关系。对此,法官没有回复。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王侯,除了法律,法官没有别的上司。对于上海法院的答复,我感到无法理解,在离婚诉讼中,既然法律赋予我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而夫妻财产的甄别清单就静静地躺在青岛中院的桌面上,明白清晰,绝大部分是易于分割的现金、股票等资产,无需再等待执行结束,上海法院当前即可判决析产。
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希望上海法院,作为全国法治高地,在我的具体案件中,展现法律的尊严与力量,及时、充分地保障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