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证监会表示,货银对付(DVP)改革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将于12月26日正式实施。
证监会于今年初启动货银对付(DVP)改革,中国结算发布《关于货银对付改革正式实施并进入过渡期的通知》,DVP改革在经过了6个月的模拟运行后,自本月26日起正式实施并进入过渡期。
汇丰中国证券服务部总监钟咏苓表示,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境外投资者有意愿参与A股市场。近年来境外投资者和国际指数公司曾多次呼吁中国资本市场建立国际成熟市场通用的DVP制度。DVP改革的正式实施,一方面回应了境外投资者的诉求;另一方面进一步夯实了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提升了市场整体的风险防范能力,符合境外投资者对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期待,为市场投资者,特别是参与我国资本市场的境外投资者吃了一颗“定心丸”,有助于让更多的境外投资者了解、进入并深度参与中国资本市场,有助于更好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
DVP是证券登记结算基础制度,是国际市场普遍采用的结算原则,用于防范证券和资金交收中的本金风险。此次改革遵循DVP原则的基本内涵,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阶段发展特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进。改革保持投资者现有交易结算制度和习惯基本不变,通过打标识的方式建立证券交收与资金交收之间的关联,明确违约处置安排,对广大个人投资者没有影响。改革统筹发展与安全,有利于从制度上增强结算系统安全性,进一步吸引境外资金进入中国市场,扩大高水平制度型对外开放。
中信证券表示,此次DVP改革在增强结算体系风控能力的同时,充分尊重了市场各方现有的交易结算习惯,特别是个人投资者的交易结算习惯。第三方存管、交易前验资验券等制度,已经保证了经纪、融资融券业务结算风险完全可控,此次改革并不涉及这类业务,意味着包括2.1亿个人投资者在内的经纪业务客户的证券交易完全不受影响。
“此次A股DVP改革方案中‘打标识’‘多批次交收’等关键环节的实施达到了国际市场通行的DVP效果。”富时罗素认为,此轮改革能够有效帮助境内外投资者在投资A股时减少交易对手风险。
根据部署,此次DVP改革采取了模拟期、过渡期再到全面实施的有序渐进安排。自6月进入模拟期以来,中国结算召开多场培训和沟通会,每日将模拟打标数据发送给自营和托管业务参与人,并组织市场机构完成了系统开发、仿真测试、全网测试和验收工作。在各方共同努力下,DVP改革相关制度、业务、技术和市场等各方面都已就绪,正式实施DVP改革的条件已经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