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数月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路通视信(300555.SZ)及相关责任人被处罚。
日前,路通视信披露,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公司被罚150万元,公司实控人林竹被罚250万元,另有四名高管一并被处罚。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2021年7月,林竹在溢价收购的争议声中正式入主路通视信。但两个月后,林竹就策划并组织了对路通视信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期间,林竹通过多家中间方公司将路通视信资金划转至关联人银行账户,累计发生资金占用1.56亿元。目前,上述资金占用事项仍未能得到解决。
而林竹的入主也并未让路通视信的经营状况得到改观。2016年创业板IPO之前,路通视信的业绩就已经在走下坡路,2015年至2021年,公司净利润连降七年。易主后,路通视信累计亏损近3065万元。
公司及多名高管一并被罚
经过监管部门历时一个月的调查,路通视信违法违规事实浮出水面。
日前,路通视信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过调查,路通视信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违法事实。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路通视信的主要违法事实集中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方面。监管部门指出,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期间,林竹作为路通视信的实控人、董事长,组织、指使相关人员以预付货款、对外股权投资或支付投资诚意金的名义,通过多家中间方公司将路通视信资金划转至关联人银行账户,累计发生资金占用1.56亿元。
其中,2021年发生资金占用余额为8650万元,占2021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3.61%。2022年1—6月发生资金占用4030万元,占2022年半年报净资产的6.29%。
上述资金划转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路通视信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属于关联交易。而路通视信并未按规定进行披露,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监管部门认为,公司董事长林竹、监事会主席黄茂钦、总经理蓝宇、财务总监马海钦、监事王迪具体实施和参与了资金占用,并故意隐瞒公司实际资金流向。
基于此,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路通视信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林竹合并处以250万元罚款,蓝宇、黄茂钦分别被罚90万元,马海钦、王迪分别被罚80万元。
林竹高溢价入主后公司陷入亏损
事实上,林竹的资金占用行为,在其获得路通视信控制权后不久就已开始。
回溯公告,2021年2月,路通视信的原控股股东永新泽弘及原实控人与林竹及其控制的华晟云城签订了关于公司控制权转让的意向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晟云城将合计持有路通视信18.83%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林竹成为公司实控人。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本次交易的总价款为4.33亿元,对应的转让价格为17.26元/股,较路通视信当时二级市场股价溢价超122%,在市场上尤为罕见,因此此笔交易备受质疑,深交所创业板管理部曾向路通视信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就高溢价转让控制权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说明。而路通视信否认了通过设置较高转让价格炒作上市公司股价情形。
2021年7月,上述交易完成,林竹正式成为路通视信的实控人。从前述监管部门查明的情况来看,林竹入主路通视信仅两个月就开始对外划转路通视信的资金。
而林竹的入主并未从根本上帮助路通视信走出经营困境。资料显示,路通视信2016年登陆创业板,但在上市前一年,公司就出现增收不增利的现象。
2015年至2020年,路通视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22亿元、3.94亿元、3.77亿元、3.39亿元、2.64亿元、1.88亿元,同比变动2.52%、22.49%、-4.25%、-10.19%、-22.14%、-28.75%;净利润分别为5950.13万元、5281.27万元、4493.5万元、1025.66万元、495.6万元、340.71万元,同比减少9.66%、11.24%、14.92%、77.17%、51.68%、31.25%。
易主首年即2021年,路通视信业绩再次下降直至亏损,当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2亿元,同比增长2.29%;净利润-1517.66万元,同比减少545.44%,连降七年。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亿元,同比增长29.47%;净利润继续亏损1547.33万元,同比减少87.59%。以此计算,易主后路通视信累计亏损近3065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路通视信提示上述资金占用事项预计可以在一个月内解决,消除该事项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未能在一个月内完成全部还款并支付相应利息,路通视信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截至1月3日收盘,路通视信股价报6.47元/股,较林竹接盘时已跌去超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