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浪莎发文向郎朗吉娜道歉,表示“在与于贵方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将不详尽的内容对外公开披露,相关内容发布后便引致诸多的误会”。
浪莎发文向郎朗吉娜道歉
6日,浪莎袜业微博发文,公司在未与郎朗、吉娜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将不详尽的内容对外公开披露,相关内容发布后便引致诸多的误会,对此我们深表歉意。浪莎非常期待接下来郎朗先生作为品牌暖心挚友以及吉娜女士作为品牌代言人与浪莎一起携手同行。
郎朗中国音乐工作室对上述微博进行了转发。
郎朗吉娜代言一日游?
浪莎股份1月3日晚间公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简称“浪莎内衣”)作为甲方,近日与乙方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乙方艺人郎朗先生、吉娜(GinaAlice)女士签订了《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自2023年3月1日起,到2025年2月28日止,公司广告产品包括使用吉娜代言产品、吉娜郎朗代言产品以及郎朗吉娜夫妻共同代言产品,为公司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
然而仅在一天之后,浪莎股份就宣布取消上述合作,对于原因,公告中仅表示“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所致。
值得一提的是,浪莎股份在1月3日晚间的公告中特别约定,乙方艺人系明星,属于公众人物,乙方艺人的一言一行必须保持良好形象,有义务维护甲方及甲方产品良好形象,不得作出损害甲方及甲方产品的任何行为。乙方艺人应避免于公开场合发表或从事任何的政治性言论或行为,乙方有义务规范乙方艺人言行举止,不能实施有违法定社会公德、有伤风化,有伤中国人民感情的言行。乙方艺人不得出现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违规情形,不得出现离婚、婚外情、嫖娼、家庭暴力、虐待动物等负面报道,不得出现触犯刑法以及引起社会关注的不良事件。如因乙方艺人言行以及前述事项造成甲方商誉有受负面影响之虞,经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乙方须公开澄清该等行为或事件以保护甲方之企业形象,否则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约,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得请求因此所受之损害赔偿。
公告显示,此次合作浪莎内衣需支付代言费共计为275万元(含税),相当于浪莎股份2022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的27%。事实上,浪莎股份在请代言人方面一直不惜重金。此前浪莎股份与徐熙媛、张柏芝、苏有朋、周华健等合作。根据官网信息,浪莎股份在中国强势媒体投放广告费用大约几千万。
业内人士分析称,浪莎股份之所以考虑通过艺人代言的形式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与公司业绩的下滑有关。
业绩方面,浪莎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约8172.19万元,同比下滑23.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86.03万元,同比下滑48.12%。2022年前三季度,浪莎股份实现营收约2亿元,同比下滑19.51%;净利润约1003.85万元,同比下滑37.76%。
对于业绩的下滑,浪莎股份解释称,公司产品主要销售地长三角地区物流不畅,加之消费低迷,旧货积压待处置,致使公司销售收入下降。
据了解,国内内衣行业有着爱慕股份、都市丽人等老牌企业。其营收规模超30亿元,远高于营收规模不足10亿元的浪莎股份。
为了改善营销上的痛点,近年来,浪莎股份已开始转向线上渠道,但相较于爱慕股份、都市丽人等上市公司,浪莎股份的营收规模仍相对较小。
公开资料显示,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由自然人翁荣金、翁关荣、翁荣弟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于1995年6月22日。公司地址位于浙江省义乌市经发大道308号,法定代表人:翁荣金。经义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袜子、内衣、纱线的批发、零售;电子元器件的生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