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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上亿基民!重要货币基金监管新规来了,守护“稳稳的幸福”!

[2023-02-17 22:42:02] 来源:中国基金报 编辑:李树超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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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新规正式落地!  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消息,为强化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

  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新规正式落地!

  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消息,为强化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证监会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重要货币基金监管新规对规模大于2000亿元或者投资者数量大于5000万个等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明确了特别监管要求,新规要求增强基金管理人及产品抗风险能力,明确该类产品的风险防控与处置机制等。

  据记者统计,截至2022年四季报,全市场满足上述条件的货币基金有蚂蚁财富销售的天弘余额宝、腾讯旗下理财通平台销售的易方达易理财两只产品,天弘余额宝更是以7亿基民用户成为国民理财神器,新规将进一步提升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有效防范风险,为这一普惠理财产品守护“稳稳的幸福”。

  据记者了解,目前符合法规规定2000亿元认定标准的只有两只货币市场基金,均基本已按照法规要求将相关投资指标调整到位,因此法规发布不会对市场产生影响。同时,发布稿对同一管理人管理且在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货币基金合并计算口径,留出了监管解释空间,意味着监管部门将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对合并计算的标准进行合理认定。

  影响上亿基民!重要货币基金监管新规来了,守护“稳稳的幸福”!

  重要货币基金监管新规发布

  明确特别监管要求 增强抗风险能力

  《暂行规定》共5章20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定义及评估条件、标准、程序,有效识别重要货币市场基金。

  重要货币市场基金是指因基金资产规模较大或投资者人数较多、与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金融产品关联性较强,如发生重大风险,可能对资本市场和金融体系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货币市场基金。

  根据监管规定,满足规模大于2000亿元或者投资者数量大于5000万个等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应纳入评估范围。证监会对参评产品予以评估,确定最终名单并予以公示。

  影响上亿基民!重要货币基金监管新规来了,守护“稳稳的幸福”!

  而据记者统计,截至2022年四季报数据,目前符合上述要求的货币基金为天弘余额宝、易方达易理财两只产品,管理规模分别为6892.74亿元、2110.56亿元,天弘余额宝持有人户数在去年中报更是达到7.4亿户,持有人数量众多。

  除了上述基金外,目前建信嘉薪宝规模也逼近2000亿元,平安日增利持有人户数也逼近5000万户,都可能在未来成为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评估范围。

  不过,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是按照持有份额大于1的投资者数量,因此数量会远小于2022年中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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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特别监管要求,增强基金管理人及产品抗风险能力。

  《暂行规定》从经营理念、风险管理、人员及系统配置、投资比例、交易行为、规模控制、申赎管理、销售行为、风险准备金计提等方面,对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和销售机构提出了更为严格审慎的要求。

  针对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特别监管要求,在经营理念上,法规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全面审慎评估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对投资者、资本市场和金融体系的影响,遵循长期稳健的经营和投资理念,确保自身投资研究、人员配备、系统运营、客户服务、风险管理与危机应对等方面的能力水平与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规模相匹配,不得盲目扩张基金规模。

  同时,要求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不得少于2人,投资、研究、交易、风控、合规、运营、稽核等等相关岗位人员应当具有3年以上相关岗位从业经历等,并对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指标提出特别要求,整体上提升基金管理人及产品的抗风险能力。

  三是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防控和处置机制。

  第一,要求基金管理人及相关市场主体应当制定合理有效的风险应对预案,提前对风险处置事项做出安排。 第二,规定证监会会同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明确重大风险情形下的风险处置机制。 第三,规定不同风险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风险准备金、主要股东等风险处置资金来源。

  监管要求更为严格审慎

  提升重要货币基金安全性和流动性

  近年来,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快速发展,整体规模已超27万亿元,投资者数量突破7亿。货币市场基金作为现金管理类的普惠金融产品,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成本低等特点,已成为公募基金的重要品种,积极服务于居民财富管理。

  同时,个别货币市场基金产品规模较大或涉及投资者数量较多,如发生风险易对金融市场产生负面影响,需提出更为严格审慎的监管要求。为进一步提升重要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有效防范风险,证监会会同人民银行研究起草了上述《暂行规定》。

  事实上,《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早在去年1月14日至2月1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场各方对规定提出的监管思路和规则要求表示认同和支持。证监会认真研究了市场反馈的意见建议,多数予以吸收采纳。

  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各行业机构认真落实《暂行规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持续做好重要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日常监管和风险监测工作,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促进相关产品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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