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股票 > 正文

强邦新材经销营收占99%净利三年降四成 郭良春家族持股89.4%分红落袋3875万

[2023-02-22 09:11:15] 来源:长江商报 编辑:佚名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由郭良春家族控制的强邦新材向深市主板发起冲击。  强邦新材本次IPO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

  由郭良春家族控制的强邦新材向深市主板发起冲击。

  强邦新材本次IPO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拟募集资金6.68亿元,用于环保印刷板材产能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资料显示,强邦新材主要从事印刷板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近年来其销售规模位居国内第二、全球前五。不过,由于疫情影响及原材料涨价等诸多原因,强邦新材近年盈利不容乐观。2019年—2021年,强邦新材净利润分别为1.25亿元、7667.72万元、7046.7万元。三年来,公司净利润大幅下滑43.69%。2022年上半年净利润5147.15万元。

  与此同时,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大部分都不是以经销模式为主,而强邦新材高度依赖经销模式,2022年上半年,其经销模式收入占比高达98.72%。

  此外,强邦新材还是一家典型的家族企业,股权结构尤为单一,郭良春家族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89.4%的股份,而剩余股份由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

  在股权高度集中的背景下,强邦新材在冲击IPO前两年曾进行密集分红。2020年至2021年,公司进行三次分红,郭良春家族直接落袋3875万元。

  股权高度集中

  作为一家非常典型的家族式企业,强邦新材目前处于郭良春家族的控制下。

  根据招股书披露,元邦合伙持有强邦新材51.75%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而郭良春、王玉兰夫妇通过持有元邦合伙100%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51.75%的股份,郭良春和王玉兰夫妇及其子郭俊成和郭俊毅合计直接持有公司35%的股份。此外,郭俊成和郭俊毅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强邦合伙和昱龙合伙分别间接持有公司2%和0.65%的股份,以此计算,郭良春家族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89.4%的股份。

  其中,郭俊成为强邦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为24.24%,郭俊毅为昱龙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为13%,强邦合伙和昱龙合伙分别持有强邦新材8.25%和5%的股份。因此,以郭良春为核心的家族成员为公司实控人。在股权高度集中的情况下,强邦新材的内部控制问题值得警惕。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6月,强邦新材曾在安徽省股交中心科技创新培育层挂牌,但2021年9月起终止挂牌。挂牌期间,公司未通过安徽省股交中心进行股权转让和任何融资行为。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近两年,强邦新材进行了多次分红。

  仅2020年,强邦新材便进行了两次分红。2020年5月31日,强邦有限召开股东会议,决议通过向股东郭良春现金分红875万元(含税)。2020年11月30日,强邦有限召开股东会议,决议通过向全体股东现金分红2500万元 (含税)。2021年12月16日,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500万元 (含税) 。

  以此计算,三次分红,郭良春家族直接获得现金分红3875万元。

  然而,从财务数据来看,强邦新材近年业绩却在持续下滑,盈利能力不断下降。

  2019年—2021年,强邦新材实现的营收分别为12.35亿元、10.93亿元、15.0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25亿元、7667.72万元、7046.7万元。三年以来,公司净利润下滑43.69%。2022年上半年,公司营收、净利分别为8.13亿元、5147.15万元。

  同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9.45%、15.26%、11.48%、12.15%。

  对于业绩波动的原因,强邦新材解释,这主要是受疫情影响,2020年下半年以来主要原材料铝卷采购价格大幅上涨及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所致。

  依赖经销模式存较多关联交易

  强邦新材也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问题,这是发审委关注的重点。

  招股书显示,强邦新材前身为强邦有限,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印刷板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CTP版、PS版、CTCP版、UV-CTP版、柔性树脂版、显影液及相关辅料等。据介绍,强邦新材目前胶印板材年产能达8000万平米,近年来,销售规模位居国内第二、全球前五。

  据了解,强邦新材的印刷板材主要出口至越南、韩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日本、阿联酋、马来西亚、西班牙等众多国家,而这也导致强邦新材的收入主要来自外销。

  2019年—2022年上半年,公司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 41.6%、33.62%、40.85%、48.01%。

  由于外销占比较大,强邦新材的第一大客户亦为国外企业,即西班牙ABE集团。2019年—2022年上半年,强邦新材对ABEZETA,S.A及SPE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59亿元、1.1亿元、3.1亿元、1.91亿元,销售占比分别为12.61%、10.07%、20.63%、23.48%。

  需要注意的是,SPE也是强邦新材的关联方。据悉,强邦新材与ABE集团合作始于2007年,上海强邦控股股东香港强邦于2009年参股SPE成为其股东,上海强邦不再从事印刷板材业务后,2021年香港强邦退出SPE公司,由强邦新材继续出资120万欧元占SPE公司20%股权。

  除第一大客户外,强邦新材经销商中还存在大量关联方。

  目前,强邦新材主营业务中来自经销模式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2亿元、1.06亿元、1.45亿元、7.87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05%、98.42%、98.65%、98.72%。而在招股书中,强邦新材也表明,公司产品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值得注意的是,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销售模式并非以经销模式为主。

  与此同时,公司经销模式毛利率却低于直销模式。以2022年上半年为例,公司胶印板材经销毛利率13.13%,而直销模式毛利率15.81%;同期柔性板材经销模式毛利率35.42%、直销模式毛利率42.44%。

  在此情况下,强邦新材有着不少存在关联关系的经销商,如实控人控制下的香港强邦、实控人家族成员郭良春之妹控制的龙港强邦等。

  2019年—2022年上半年,强邦新材对关联方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75亿元、1.24亿元、1.88亿元、9581.19万元,占比分别为13.86%、11.35%、12.53%、11.79%。

查看更多:亿元   万元   公司   分别为   模式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