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项统计范围包括证券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承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含资产证券化产品)、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民营企业公司债券(含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承销地方政府债券的有关情况。统计结果摘要如下:
一、绿色公司债券。2022年度作为绿色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或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的证券公司共55家,承销(或管理)152只债券(或产品),合计金额1716.58亿元;其中,资产证券化产品55只,合计金额771.13亿元。
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2022年度作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共30家,承销83只债券,合计金额1028.41亿元。
三、民营企业公司债券。2022年度作为民营企业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或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的证券公司共45家,承销(或管理)364只债券(或产品),合计金额3491.42亿元;其中,资产证券化产品242只,合计金额2218.92亿元。
四、地方政府债券。2022年度参与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证券公司共63家,合计中标金额227.20亿元,合计中标地区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