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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再现提前“退场”,原因何在?投资者咋应对?

[2023-03-28 15:54:02] 来源:经济导报 编辑:经济导报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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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继公募基金后,银行理财产品也出现了提前终止的现象。  经济导报记者统计发现,包括华夏理财、盛京银行、

  继公募基金后,银行理财产品也出现了提前终止的现象。

  经济导报记者统计发现,包括华夏理财、盛京银行、宁银理财等多家银行及理财公司近期宣布提前终止部分理财产品,而且个别产品存续期限仅为半年。

  受访的业内人士指出,自理财产品全面净值化转型后,提前终止的现象越发常见,但也会造成部分投资者对机构产生不信任情绪。“提前终止产品可以保护投资者权益,帮助投资者及时止损,避免后续更大损失;银行也可为投资者选择更好的替代产品,创造稳定的投资回报。”一家商业银行的理财经理李静表示。

  部分产品提前终止

  进入3月份,多家银行及理财公司宣布提前终止部分理财产品。

  以华夏理财为例,3月15日,其发布了一则提前终止公告表示,“根据市场及投资运作情况,为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利益”,决定将“华夏理财权益打新一年定开理财产品1号”的理财产品于2023年3月22日提前终止。该产品说明书显示,该理财产品2021年3月成立,为中高风险(PR4级)的权益类理财产品,业绩基准为4.2%—5%。产品无特定存续期限,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提前终止条款的约定,提前终止的情形主要包括认购份额不足、市场收益率大幅波动、理财资金所投资的相关资产提前终止等。此外,3月21日还提前终止“华夏理财ESG混合偏债型一年定开理财产品2号”。

  交银理财发布公告称,根据市场及投资运作情况,公司于3月16日提前终止“稳享精选资产1年定开202201理财产品”,该产品成立已一年有余,业绩比较基准4.10%。

  “可以在最后一个开放期提交(赎回)申请,将按合同约定确认办理;没提交申请的话,投资者持有的理财产品将在提前终止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进行终止确认。”交行理财经理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上周主要任务就是打电话通知投资者确认提交申请。”

  此外,交银理财的“稳享精选资产1年定开202201理财产品”也于3月1日公告提前终止,同样为第一个封闭期结束后决定终止。该产品在未来展望中表示,“展望未来,债券市场市场利率整体处于低位,下行空间有限,风险大于收益。”

  盛京银行已于3月9日提前终止“盛京银行添益系列理财产品六个月定开67期”理财产品,并按照提前终止日前一工作日的产品净值兑付客户持有的理财产品份额;而宁银理财“皎月积极进取挂钩型开放式理财”33号和35号两款理财产品,原定到期日分别为2026年12月9日和2026年12月16日,现分别于今年3月9日和3月16日提前终止。

  涉及原因较为多样

  从今年各家银行发布的提前终止产品公告内容来看,涉及原因较为多样,包括优化产品体系、业务管理需要、产品规模过小、根据市场及运作情况合理评估,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权益等多种原因。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目前绝大多数提前终止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都在1年以上,但也有个别理财产品仅存续了半年就被终止。例如,“盛京银行添益系列理财产品六个月定开67期”成立于去年9月,今年3月9日就提前终止了该产品。宁银理财也于3月9日提前终止了于去年12月才成立的“宁银理财皎月积极进取挂钩型开放式理财33号”。

  李静告诉经济导报记者,实际上以前也出现过理财产品亏钱的情况,但没有终止,是因为那时银行为了自己的好名声,在理财产品亏钱的时候会悄悄补上。“随着2021年资管新规全面实施后央行禁止这么操作了,也就是打破刚性承兑,亏就是亏、赚就是赚,商业银行不可以再拿钱贴补理财产品的亏损。”

  “部分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更多是因为产品运营过程中存在问题。”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分析称,部分产品受市场影响,净值波动加大,少数业绩欠佳的产品因赎回等因素导致产品规模收缩,可能引发机构提前终止少数产品的运行。

  投资者应理性看待

  在李静看来,随着资管新规落地后,理财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当理财产品存在运营不当等问题时,通过合理程序退出市场也是提升理财市场发展质量的重要环节。“在市场环境变化之下,部分理财产品难免出现不能满足投资者预期、不利于该理财产品发展的情况,因此部分产品提前终止是‘优胜劣汰’的体现。”李静认为。

  “随着净值化转型的逐步推进,产品提前终止的情况还会出现。”普益标准研究员王丽婷表示,产品的净值随市场行情波动,投资者将会灵活调整投资资金,影响产品管理规模;综合考虑客户诉求、经营成本和投资收益等方面,业绩表现不佳、净值波动大、管理规模小的产品提前终止属于正常现象。

  李静告诉经济导报记者,资管新规落地实施前,银行理财产品对债券估值大多采用摊余成本法,可以在剩余期限内把风险和收益平均分摊到每一天,使得净值看起来相对比较平滑。而在资管新规落地后,大部分产品必须采用市值法进行估值,净值需及时、真实地反映市场波动带来的影响。

  “虽然投资者可以比较直观、准确地了解到所投产品的风险收益水平和运作情况,但是采用市值法后产品的净值曲线波动就会变得比较大,很多投资者一时间还是很难接受这种变化。”李静表示,“银行和理财公司也在不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通过各种方式安抚投资者情绪。”

  目前来看,提前终止的理财产品在整个理财市场的占比仍然较小。

  “投资者也应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理性看待净值波动、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一般而言,由于净值波动较大导致产品收益率未达到投资者预期收益目标,若机构坚持继续运作下去将无法保障投资者利益,甚至造成投资者本金损失。”李静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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