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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应收账款收回等(虚构应收账款的收回)

[2023-06-14 16:00:10] 来源:V观财报 编辑:付健青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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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3日,ST国华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告显示,ST国华(国华网安)于近日

  13日,ST国华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告显示,ST国华(国华网安)于近日收到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84号),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翔先生、财务总监陈金海先生、子公司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彭瀛先生于近日收到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黄翔、陈金海、彭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85号)。

  具体来看,ST国华存在三项问题:

  一、虚构应收账款收回

  2020年、2021年,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深圳爱加密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第三方代付回款最终来源于业绩补偿义务人,构成虚构应收账款收回,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审慎

  2019年起,公司采购的部分设备作为发出商品一直存放于供应商仓库,公司对该批存货管控有限且没有明确的后续销售计划,存在减值迹象,截至检查日公司尚未计提减值,影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

  三、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年报编制工作不审慎,2021年年报中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此外,公司在董事会会议记录管理、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管理、董事选任、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

  深圳证监局指出,上述情形反映出ST国华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规范运作存在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另外,深圳证监局指出,2019年4月至今,黄翔担任国华网安董事长兼总经理,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2019年6月至今,陈金海担任国华网安财务总监,对虚构应收账款收回、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审慎等事项负有主要责任;2014年4月至今,彭瀛担任国华网安全资子公司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国华网安收购智游网安的交易对手方和业绩补偿义务人,对虚构应收账款收回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黄翔、陈金海、彭瀛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ST国华主要从事移动应用安全、应急安全及智慧城市业务。业绩方面,公司2023年一季度营收约2125.57万元,同比增长88.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约742.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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