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关联方资产注入,城发环境(000885.SZ)环保主业实力得到增强。
6月13日晚间,城发环境披露收购方案,公司拟以现金13.11亿元受让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投资”)持有的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易”)100%股权。
资料显示,北京新易是一家专注于废弃资源循环利用的创新性企业。此前,受疫情以及市场需求下滑等因素影响,北京新易业绩处于阶段性低估。不过,今年4月和5月,北京新易分别实现净利润947.85万元、1096.03万元,经营业绩快速提升。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自2017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布局环保+高速双主业以来,城发环境通过多笔对外并购不断壮大环保主业实力,盈利能力稳步提升。2017年至2022年,城发环境累计已实现营业收入244.2亿元、净利润44.49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城发环境同日还推出募资方案,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短期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主要用于偿债补流。
拟购标的业绩逐月回升
根据收购方案,城发环境拟以现金13.11亿元受让城发投资持有的北京新易100%股权。本次交易中,城发环境与城发投资同受河南投资集团控制,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据了解,北京新易成立于2014年10月,2022年6月,城发投资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摘牌的方式,取得北京新易100%股权。
资料显示,北京新易是一家专注于废弃资源循环利用的创新性企业,主营业务包括再生资源在线交易平台的运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与拆解处理(以下简称“废电处理”)以及塑料循环利用业务。北京新易通过投资和管理10家废电拆解企业,经营废电处理及拆解业务。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此次被城发环境收购之前,北京新易的盈利能力出现波动。2022年下半年和2023年一季度,北京新易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81亿元、4.34亿元,净利润578.37万元、35.14万元。
对此,城发环境解释称,2022年,我国传统消费市场“遇冷”,家用电器零售总额同比下降,经过产业链传导对废电回收拆解处理行业造成一定冲击。同时,受到公共卫生事件管控影响,标的公司多家企业出现不同程度的物流受限、生产受阻、员工缺岗,产能利用率不足,产销量处于低位。三季度,大宗商品价格的下跌进一步影响拆解物销售价格。因此,标的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处于阶段性低谷。
随着社会环境好转、大宗商品价格走稳,北京新易的产能利用率逐月上升,但因1月份影响较大,导致2023年一季度经营业绩仍处于恢复回升的起步阶段。根据北京新易的经营数据,今年4月份公司拆解量119.6万台、净利润947.85万元;5月份拆解量120万台、净利润1096.03万元,经营业绩快速提升。
而此笔关联交易的溢价率也不高。本次交易中,北京新易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3.11亿元,评估增值1.42亿元,增值率12.13%。因此,北京新易100%股权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13.11亿元,由城发环境分三笔于今年10月底前支付完毕。
不仅如此,城发投资还作出业绩承诺,即2023年至2025年,北京新易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9278.71万元、12597.04万元、15258.81万元,或者三年累计不低于3.71亿元。
一季度净利增36.7%
收购北京新易,是城发环境壮大环保主业实力的重要举措。
对于此笔交易,城发环境表示,本次收购符合环保行业向降碳减污、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生态协同演进的发展方向,符合公司聚焦固废综合处理能力的发展战略,处于较好的投资窗口期。
本次交易完成后,城发环境的固废业务布局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医废处理、危废处理拓展至固废资源循环利用领域,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和拆解处理行业占据重要地位,前端循环回收体系与公司环卫业务实现“两网融合”,后端拆解深加工对家电等高价值固废利用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对低价值固废的利用形成互补,从而有效构筑公司在“无废城市”建设新形势下固废处理业务新的,但在2022年7月宣告失败。不过,2022年以来,城发环境分别完成了对启迪零碳、武汉启迪生态、漯河城发等公司的并购。此次城发环境将收购的北京新易,原本是启迪再生资源下属公司。
从转型成效上来看,完成重组后,城发环境主要布局环保+高速双主业,盈利能力整体呈稳步提升趋势。2017年至2022年,城发环境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7.2亿元、20.28亿元、22.63亿元、34.03亿元、56.47亿元、63.56亿元,净利润6.03亿元、5.81亿元、6.24亿元、6.17亿元、9.68亿元、10.56亿元,合计分别为244.2亿元、44.49亿元。
今年一季度,城发环境实现营业收入15.21亿元,同比增长27.54%;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分别为3.07亿元、3.04亿元,同比增长36.71%、37.75%。
6月13日晚间,城发环境同步推出了融资方案。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短期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