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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利益的打假,终究还是纸老虎

[2015-07-06 16:50:16] 来源:转载 编辑:泗水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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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维权打假20年,每次出现在媒体镜头前的王海,总是戴副墨镜。新京报记者浦峰摄王海有意让自己离开打假舞台中央,“保持点神秘感,挺好。”新京报记者浦峰摄2005年2月

  “打假起步价”30万元

  王海在微博的自我简介里写着:一个清道夫,以赚钱为手段,以打假为目的。很多人质疑,是不是把话说反了。现在的王海,应该是“以打假为手段,以赚钱为目的。”

  王海承认会向所打假企业索要赔偿,他说,打假与正义没什么关系,其实是一场商业交易,并且是公平交易。在王海看来,人类社会是靠交易来生活的。同样,案子的庭外和解,也是交易。

  去年,新消法规定,遇到假冒伪劣,消费者可获三倍赔偿。但王海的商业化运作有时候可索赔万倍。

  索赔的过程是种心理战。王海说,(造假)企业生产的商品卖十块钱,掌握证据后,也可以索赔十万元,“打假中要想得到更多钱,得拿出事实、数据、案例,让对方认为这种交易是划算的。”前提是充分的信息和证据。他举例,比如,牛奶改日期。工人(卧底)已经在你的生产线上上班了。为什么改,怎么做,证据搜集得很详实,这些信息都掌握的。

  “如果同行业间,A企业掏钱让你去打B企业,你愿意充当这个枪手?”

  “当然,这是行业自律,只要它(这件事)有正当性。”王海说。

  但正当性不代表正义,王海说,打假与正义无关。“这个才是正常的社会,别去标榜你多崇高和正义,那是骗人的。”每天都在想着维权的王海,给公司定了30万元的“打假起步价”。他觉得自己的公司成本高,“和警方也有很多合作”。对于不赚钱的活儿,王海提不起兴趣,“为了几百几千元去做一个案子,没必要接。”

  拿到高额赔偿后,王海坦言,利益受损的企业可能变本加厉地生产假冒伪劣,但“我没有义务继续管下去”。

  “拿到了赔偿,就放纵了假货?”

  “我可以告诉其他职业打假人继续去打嘛,获利分我一半。”王海笑了。

  “我不赚钱,哪来的钱去打假?与我们这些职业打假人相比,假货和欺诈对消费者的危害更大吧。”王海说。

  死亡事件后的风险管理

  打假二十年,王海小心翼翼。他说自己从未被打过。有人、有企业恨,但他有自己的一套风险管理系统。

  一个死亡事件,让王海经常把规避风险几个字提在口头上。死者叫黄立荣,是位律师。据媒体报道,他生前受雇于一家商务顾问有限公司,这也是家打假公司。2003年12月13日下午,黄立荣坐在车里,用望远镜和照相机对紫禁城国医馆监视拍照,被对方发现,有几个人冲过来抄起钢管、扫把和木板,暴打黄立荣。10根肋骨骨折、肝脏破裂。黄立荣被白布包裹,由一辆没有牌照的黑色佳美轿车载着,弃于北京医院附近的街头。黄立荣是北京首位在偷拍活动中死于非命的民间调查员。

  王海回忆,那之前,黄立荣去他公司应聘,但没被录用。恰巧在公司,一个客户找王海调查一家医疗企业,王海没有接手,“黄立荣在旁边听到了,他悄悄追出去,接了这个案子。”“如果因为打假失去了生命,那事业也就没有价值。”王海说,当时公司有200多名调查员,那件事之后,他把人员精减到30多人,把调查员分成几个组,每组5到8人。调查员中有很多是律师。招聘时,帅的丑的都不要,就要长得平庸的。长得太有特点了咋能做卧底,大众脸才能“扮猪吃老虎”。外表憨厚老实、内心聪明机敏是首选。他还制定检查清单和执行任务的风险防范清单,要求调查员保持通讯畅通,“如果卧底时被识破,要学会怎么避险。”

  有时卧底调查,就像电影里演的一样,“调查员之间都互不认识,各司其职,执行同一个案件时,不容易暴露。”打假的时候,他会看对方的气势。在深圳,他曾经帮别人成立业委会,每次去都会带几个陆战队员。“这很必要,也很正当”。他对自己也保护有加。墨镜,就是跟了他20年的“护身符”。

  央视前名嘴王志主持《面对面》时,让他摘掉,他不摘。“这是风险管理。”3月11日,面对记者的相机,王海条件反射般地摘下日常戴的近视镜,从兜里掏出一副镶着金边的圆框眼镜,金色镜片把王海的眼睛完全,清晰地映着眼前人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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