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摩托车挂牌时顺利买上了交强险,没想到使用了一年后却买不上保险了。”近日,市民丁先生致电党报热线反映,他去年购买一辆摩托车,今年再去挂牌的地方购买交强险却买不到了,咨询了几家保险公司都说办理不了。
多家公司称“没保单”
丁先生去年购买了一辆摩托车,当时在车管所挂牌并办理了交强险,今年再去购买交强险时发现办理点已取消。丁先生随后跑了几家保险公司,都没办成。
遇到这种情况的还有历城区的师先生,他的摩托车交强险6月底到期,跑了附近的几家保险公司都没有买上。这些保险公司理由很相似,不是系统有问题,就是没有单子了。
记者以购买摩托车交强险为由咨询了一家保险公司,对方表示目前系统不行,就算系统好了也没有保单;另一家保险公司推荐记者去人保购买,称人保可以理赔。记者随后咨询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可到离家最近的分公司,随时可以购买。
不买交强险上路将受罚
根据相关规定,未买交强险上路的机动车所有人,交警部门可处两倍应缴保费的罚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这么多保险公司为什么同时“没单子”了呢?一保险业内部人士透露,相比于汽车,摩托车交强险赔付比很高。“一辆125CC排量的摩托车,交强险也就100多块钱,出事以后赔付比汽车一点都不少。”摩托车交强险的赔付标准,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及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共12.2万元。也就是说,如果一辆承保交强险的摩托车出现死亡事故,赔付的钱需要1000辆摩托车交强险收入才能弥补。这对保险公司来说,很不划算。
如遇拒保可投诉
山东保监局工作人员称,交强险的费率是国家制定的,相比商业保险来说,保费较低。所以交强险方面出现亏损是行业性的,但这是险企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
记者了解到,保险公司拒绝或者拖延承保交强险,或者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均违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此类违法行为,依法由保监会责令改正,可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保监会也针对该现象下发过通知,如发现有保险公司以任何理由限制摩托车办理强制保险业务的,将依法在全国范围内限制其交强险业务经营。
山东保监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保险公司以搭售其他商业保险、没有单子、客户忘带身份证、系统出问题等为由不受理,都可以拨打12378投诉。监管部门核实情况之后,会对相关保险公司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