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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机床债券违约信托风险难免 有产品上半年便现利息违约

[2017-08-04 09:05:00] 来源:证券日报 编辑: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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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大连机床债券违约信托风险难免 有产品上半年便现利息违约

债券违约的“雷区”再次被踩响,此次违约的主人公仍是大连机床。

7月31号,大连机床公告显示,截止到7月28日,大连机床累计逾期借款金额为36.07亿元,其中来自一家信托公司的金额为10亿元。而在逾期借款之外,大连机床目前累计欠息为1.65亿元。

在大连机床债券一再违约之后,与该公司相关的信托产品安全性亦令人心忧。在债券违约消息传出后,多位购买了同一款投向为大连机床的信托产品的投资者对记者表示了其对产品安全的忧虑。“还有一个多月第一期项目就到期了,我们现在只能寄希望于信托公司刚性兑付。”某投资人表示,其对大连机床还款并不抱太大希望。

一家信托踩雷 十亿元逾期借款

7月31号,大连机床在中国货币网披露其近期征信情况,其中显示,截止到7月28日,大连机床累计逾期借款金额为36.07亿元。在36亿元的逾期借款中,来自兴业信托的金额为10亿元,到期日分别为今年1月24日、2月20日、3月19日。

另一方面,除逾期借款外,大连机床目前累计欠息为1.65亿元,其中兴业信托5826.59万元、平安信托3134.34万元、中江信托3105.36万元。

目前,大连机床和债券的主体评级已被联合资信调降为C。大连机床公告显示,债券无法足额兑付的原因是因为“受国内宏观经济环境下行、公司产品调整、融资受阻等因素影响,目前公司资金链极度紧张。”上述征信情况显示,目前大连机床合并口径累计欠息金额为4.29亿元,银行承兑汇票垫款金额为20.31亿元,逾期借款金额为36.07亿元,合计金额为60.67亿元。

自2016年11月份发生首例债券违约以来,大机床先后已发生9起债券违约事项,涉及债券为15机床MTN001、15机床PPN001、16大机床MTN001、16大机床SCP003、16大机床SCP002、15机床CP004001、16大机床SCP001等,均为银行间市场债券品种。

信托产品安全遭质疑

事实上,在大连机床债券一再违约之后,与该公司相关的信托产品安全性亦令人心忧。在债券违约消息传出后,多位购买了投向同为大连机床信托产品的消费者对记者表示了其对产品安全的忧虑。

引发投资者焦虑的是一款名为“金鹤189号大连机床产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产品。《证券日报》记者查询信托公司官网发现,该信托计划共发行了六期,合计规模为6亿元。其中,首期成立于2016年9月6日,并于当日向大连机床支付1.58亿元应收债权转让借款,最后一期则成立于2016年11月4日,支付借款0.29亿元。此时,距大连机床第一起债券违约——16大机床SCP001未能按期兑付本金及利息的事项仅有一个月。

在该信托计划的推介材料中显示,该信托产品的期限为“12+12月”,产品类型为“政信类”,付息方式为半年付息。对于融资主体,该材料中介绍道:“大连机床集团始建于1948年,以几十个“中国第一”而闻名全国,是全国机床工具行业的排头兵企业。截至2015年12月份公司总资产共计236.2亿元。2015年末公司总资产较2014年末增长了17.76%。”,并将公司“业务快速增长,收入稳定,还款来源有保障”作为项目亮点进行推介。

除此之外,该产品的还款来源为大连机床集团及担保方高金科技的经营业务收入,而在风控措施方面,该材料显示,除大连高金科技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外,另有7.53亿元的应收账款质押。

事实上,在此次债券违约事件中,即有投资者对大连机床发行的“16大机床SCP002”、“16大机床SCP003”应收账款质押表示质疑。发行文件显示,这两期债券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而后,债券主承销商兴业银行披露,上述应收账款并未按期回款。原因是大连机床方面资金链出了问题,无法保证合同产品生产资金投入,未能按期交货。

而对于该信托项目此次7.53亿元的应收账款,《证券日报》记者查询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现该笔应收账款的确在征信中心进行了转让登记。其债权金额为7.6亿元,系因机床集团、大连机床营销公司和惠州比亚迪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应收账款转让合同》。不过,由于上述债券违约事件中应收账款未能按期回款的事件,部分信托投资者也对该信托项目的应收账款提出质疑。“都是来自于大连机床营销公司的应收账款,是否也会出现和债券的应收账款类似的问题?”某投资人对记者如是说。

投资者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由于该信托项目约定为“半年付息”,今年3月份,第一期信托投资人就应收到利息。彼时,大连机床已触发6起债券违约事项。并且,大连机床母公司、本次信托计划的担保方之一高金科技因涉及多起诉讼,其持有的华东数控16.46%股份被冻结,涉诉金额总额在10亿元以上。此外,部分投资人称未准时收到利息。“还有一个多月第一期项目就到期了,我们现在只能寄希望于信托公司刚性兑付。”上述投资人表示。

不过,“刚性兑付”并非信托公司的绝对义务。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闫鹏和律师指出,根据现行信托监管规则,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刚性兑付”,信托项目的“刚性兑付”通常是通过增信担保措施实现的。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通过向各类担保人主张权利实现兑付,以此降低投资人的风险。增信措施配置良好则容易实现“刚性兑付”,增信措施配置不良则增加投资人的风险。

除此之外,判断一个信托项目的增信措施配置是否良好,需要视不同的担保措施而定。就应收账款质押而言,法律上的应收账款包括现有的应收账款和未来的应收账款,但是未来的应收账款确实存在供货商不履行合同的风险,未来的应收账款的担保能力要弱于现有的应收账款的担保能力。

某不愿具名的信托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由于收益较高,大连机床的项目当时比较受关注。他所在的公司也曾经与大连机床有过初步合作意向,但在由于企业负债过高,可能影响企业发展。在对产品宏观环境研究下发现,目前国内高端机床大多来自海外市场,大连机床竞争力有限,最终选择放弃了该项目。该信托人士同时指出,在这一系列的违约形成之后,大连机床在金融市场再融资能力将受到制约,想要摆脱资金困境面临不小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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