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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瓷房子拍卖为何三次被撤回 仅房子主体值钱

[2017-08-09 07:04:00] 来源:北京晚报 编辑:张蕾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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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天津瓷房子拍卖为何三次被撤回 仅房子主体值钱

天津瓷房子拍卖为何三次被撤回 仅房子主体值钱

记者了解到,天津东丽区人民法院原本定于今天对瓷房子进行司法网拍,然而前天又临时将拍卖撤回,瓷房子暂时躲过一劫。在瓷房子的拍卖上,事件曲折多变,各方说法不一。

背景 7年时间7亿古瓷片装出瓷房子

瓷房子坐落于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64号,是一栋独门独院、地上4层、地下1层的法式小洋楼,曾是近代中国外交家黄荣良的故居。

张连志回忆,他接手洋楼前,这栋建筑已经空置了十几年。因长期无人维护,木质的天花板腐烂了,下雨的时候屋里会漏雨。站在四楼跺一跺脚,下面几层会扑棱棱地往下掉灰。

张连志1957年生于天津,成长于天津的法租界,是清末“天津八大家”之一的盐商张家的后人。

正经玩古瓷的人都是先从瓷片玩儿起。张连志从儿时就开始接触瓷片。之所以会想到用瓷片来装饰洋楼,张连志说,是因为“瓷片太多了”,更因为瓷器的英文“China”也代表着中国。

张连志花了3000万买下了洋楼。从2001年开始,张连志亲自领着工匠修缮房屋,并用“7亿古瓷片、13000多件瓷器、300多尊历代石造像、300多尊历代石狮子”点缀于这栋小楼的外墙、内饰、房顶、门楣、窗格……长约768米、宽80厘米的一条古瓷巨龙,穿梭于房梁屋脊,蜿蜒起伏的身躯巧妙构成了英文“China”。

2002年,张连志正式办理了购买“瓷房子”的手续。瓷房子没有专业的设计师,张连志也从未学过设计。在用瓷片装饰瓷房子期间,张连志就像中了邪一样。黏合剂是江米汁和白灰的混合物,很多瓷片都是张连志亲手粘上去的。

张连志告诉记者,为建造这座瓷房子,他投入了太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光人工费就花了一亿多。这中间很多人都劝他别干了,与其花钱费力还不如去干房地产。但张连志执着于此,一个冲动就是7年,在外人看来有些时候他就像个精神病。

2007年,瓷房子以民营博物馆的形式正式对外开放,门票售价50元。尽管舆论对于瓷房子的艺术审美褒贬不一,但却阻挡不了络绎不绝的参观者。

2010年,瓷房子被美国赫芬顿邮报评为“全球十五大独特设计博物馆”,一同入选的还有巴黎卢浮宫。2011年3月,天津市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同意核准其为AAA级旅游景区。

官司 深陷借贷纠纷瓷房子面临强执

作为天津的著名景点,瓷房子已然成为一个人们习惯的存在。如今,它却面临着要被“扒皮”拍卖。原因是张连志任董事长的天津粤唯鲜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张连志本人深陷亿元借贷纠纷。

因为装修瓷房子,张连志耗费财力过大,为此欠下了几千万的债务。所以2012年,张连志用瓷房子做抵押向天津一家名为鑫泽的小额贷款公司借款1个亿。张连志认为,他有资产,借1个亿周转对他来说不是太大的问题。他也曾找过银行,但“银行贷款多难啊,根本就不行”。

后来张连志和鑫泽公司在借贷金额上产生了分歧。张连志称,虽然借款合同加起来是1个亿,但他实际只收到5700余万。但鑫泽公司坚称,实际出借的就是1个亿。

因张连志未按时还款,2013年8月,鑫泽公司向天津东丽区人民法院起诉了粤唯鲜公司和张连志。经鑫泽公司申请保全,法院查封了瓷房子和张连志的另一处房产——睦南道的疙瘩楼。

此后,三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根据协议内容,粤唯鲜公司自愿偿还鑫泽公司借款本金1亿元及相应的利息,张连志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粤唯鲜公司和张连志到期均未履行义务。鑫泽公司于2013年9月3日向东丽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张连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去年7月,他更被东丽区法院以拒不履行生效文书、拒绝申报财产等原因连续拘留3次。

去年8月17日,申请执行人与张连志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再次确认借款本金为1亿元;约定了付款时间。同时,双方还约定被执行人到期不能履行时,法院可以根据评估报告,以评估价格1.4049亿元为起拍价,拍卖赤峰道64号房产;拍卖之前,被执行人协助将该房产中所有瓷片等装修材料、办公用品、家具、古董、陈列品等物品进行清场,配合拍卖。

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当日,法院对张连志解除了拘留措施。

波折 原定今日拍卖被法院临时撤回

今年6月19日,东丽区法院发布公告,将在淘宝网上对赤峰道64号房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起拍价为1.4049亿元。但后来法院进行过两次拍卖调整,第一次撤回的原因显示为“拍卖价格有待商榷”,第二次则是“拍卖须知有变动”。

第三次拍卖时间确定为8月8日,也就是今天,起拍价仍为1.4049亿元。然而,就在8月6日,东丽区法院再一次撤回拍卖。

法院公开表示,由于公告拍卖期间接到相关反映,该建筑系历史风貌建筑,粤唯鲜公司及张连志在未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建筑物外墙贴加瓷片,改变了历史风貌建筑的外部造型,涉嫌违反了相关地方行政管理规定。鉴于上述情况是否属实需要核实并需等待相关主管行政部门明确态度,因此法院依法撤回对该建筑物的拍卖。

对此张连志的代理律师王殿学认为,瓷房子贴瓷主要发生在2001年至2002年之间。但黄荣良故居被认定为文物是在2004年,被认定为历史风貌建筑是在2005年。“施工期间相关条例尚未出台,又何来违反一说?”

此前,粤唯鲜公司及张连志曾向东丽区法院提交过中止拍卖瓷房子的申请,并分别向东丽区检察院和东丽区法院提交了抗诉申请书和再审申请书,主要理由是涉及案件合同真伪、实际借款数额等关键事实尚未查清。

昨天上午,东丽区法院则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这起案件审理执行的有关情况。就借款数额的问题,东丽区法院通报称,本案不仅有当事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相应的银行划款记录证实借款总金额为1亿元,而且在审理阶段,张连志本人亲自到庭,认可借款1亿元的事实,并多次达成调解、和解等协议承认借款本金为1亿元。

对此,张连志的律师王殿学回应称,不管当初张连志基于什么样的原因达成和解,我国民事诉讼法也有规定,法院应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张连志如今否认收到1亿本金,而我们也发现在总共9笔转账中,有多笔不是三方间的直接转账,至于钱的去向法院应当予以查清。”

探讨 瓷片房子“扒皮”拍卖引发争议

1.4049亿的起拍价是怎么来的?接受法院委托的天津中量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房地产纠纷估价报告显示,瓷房子平均单价为52471元/建筑平方米,合计1.4049亿元。东丽区法院表示,这一评估值仅是针对建筑物主体做出的价格评估,不包括室内室外文物及瓷器装饰价值。

也就是说,瓷房子在评估拍卖时外面附着的瓷片和建筑物本身被拆分对待了。

作为纠纷的旁观者,公众更为关心的无疑是瓷房子的命运。倘若扒去瓷片,恐怕不仅是瓷片毁了,房子一样毁了,著名的瓷房子也将不复存在。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晓舒表示,根据《民法》物的分类可知,瓷片和房屋本身构成的是结合物,已经是一个独立的物,是不能分割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肖建国也认为,房屋和瓷片实际上已经无法切割开来,法院在执行以及查封和拍卖的时候,应当将房子本身连同其上的瓷片和瓷瓶一起进行评估。

肖建国进一步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拍卖的多项财产在使用上不可分,或者分别拍卖可能严重减损其价值的,应当合并拍卖。“瓷房子上所附着的瓷片部分属于房屋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经毁损或者变更其性质,瓷片与房屋在使用上不可分离。”

但也有法律人士认为,因为牵涉的瓷片、瓷器数量过于庞大,年代、品质也都不一样,要完全评估后再拍卖难度可想而知。因此瓷片的问题最好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今年3月,张连志自行委托北京市国宏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瓷房子”进行评估,整体估价为97.97亿余元。但东丽区法院表示,该评估是单方行为,评估报告不具证明效力。

瓷房子暂时逃离了被“扒皮”的厄运,但其未来命运如何,还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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