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了定金交了却“被反悔”
前阵子浏览新闻时,看到这么一件事:
竟然还有这种操作,业主也是很有一手了。
我搜了一下类似的新闻发现,虽然目前北上广的房价不至于短时间内猛涨几十万,但是签了合同交了定金,但业主因为各种理由反悔交易、拒收剩余房款的事儿竟然还挺多,很多购房者不知道怎样应对耍赖的业主,只能等着自己“被违约”。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买房过程中你交了定金,业主也玩起了这一手,你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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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反悔业主,这张图就够了
为了帮小伙伴们扫清这个买房路上的障碍,我特地总结了这样一张行动指南,无论业主怎样耍赖,你都可以见招拆招:
可能你会发现有这么两个词比较陌生:提存公证与证据保全公证。它们是什么意思呢?
-提存公证:
就拿补交剩余房款这件事来说吧。我们知道,按照签订的合同,买房人应当向业主支付剩余房款,就像这样:
但有时业主心里打着别的算盘:
这时,买房人就可以在公证机关,把房款办理寄托、保管,这样就会视同已履行偿还义务,不必担心自己“被违约”,在条件成熟时,公证机关也会把这些钱交付给业主。
除了应对买房交定金后业主的反悔,提存公证在解决其他类似的债务债权问题上也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感兴趣的话记得留言说一下,我们考虑单独来个科普怎么样?
-证据保全公证:
这个步骤的意思是,公证机构会根据你的申请,对可能会丢失、被毁灭,或难以获得的证据,进行提取验证、收存和固定。对这一步不需要太担心,只要你申请了,公证机构就会协助你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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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过程中,我们还要特别注意什么?
虽然有了办法应对耍赖的业主,但买房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化难以预料,除了学会这一招,我们还需要注意什么呢?
(1)最好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而不是预约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
预约合同下,卖家违约成本并不高。
(2)对于购房款,尽量采用购房定金*的形式。
可以多交一些定金(定金最高可为房款总额的20%。),万一房子购买不成,可以运用定金条款要求对方双倍返还,以弥补较多的损失。
注:定金与订金是不一样的,定金是有法律效力的,而订金并不是法律概念,往往都是根据双方约定以及习惯形成的,没有法律效力。
(3)不要在对方的毁约准备充分的时候还指望靠谈判来解决问题。先起诉,再谈判。
发现业主有意毁约,就马上采取三步走:
1.给律师打电话来律所面谈
2.尽快起诉保全房子
3.打赢官司,强制过户
如果一味追求谈判解决,很可能你这边还在苦口婆心谈着,那边房子早就被卖给别人了。
买房是很多人一生中的大事,原本马上要到手的房子却被反悔或毁约,那得多糟心,希望今天的这个小贴士,能帮你在买房的过程中多一个维护自己权益的武器。
你还听说过或者遇到过哪些买房中的奇葩事吗?欢迎告诉我们,或许我们可以帮你想想办法。
毕竟买房不易,我们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