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已越来越普遍,但随之而来的骗局、陷阱也越来越多,“套路贷”就是其中之一。如果不慎陷入“套路贷”的骗局中,倾家荡产是分分钟的事。
千万借款滚成近亿债务
据媒体报道,沈女士于2014年因创办公司急需大量资金,便和上海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人的尹某签订了一笔270余万元的贷款合同,实际得款243万。同年8月,尹某再出资,指使员工高某冒充“放贷人”与沈女士签订了240余万元的借款合同。
3个月后,合同到期,但由于沈女士资金紧张无法偿还,因此尹某为其提供“解决方案”,让自己的助理冒充第三方“借贷人”,将此前两份合同“打包”,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为此前合同“平账”,并与沈女士签订了新的总额近570万元的借款合同。而后,尹某又多次指使他人以“平账”名义与沈女士签订借款合同。
经多次“平账”后,合同金额连本带息加上担保金已经达到2800万元,利息上升到月息10%,而沈女士实际借到手的资金只有1400万元。2015年,尹某再次以平账为由,和沈女士签下虚高的3395万元借款合同。至此,沈女士已身背近亿债务,并先后偿还了近700万。
为逼沈女士还款,尹某于去年9月申请冻结其公司账户,导致沈女士公司无法运营。最终,沈女士向警方报案,尹某等人也被依法逮捕。
如何防范“套路贷”?
事实上,掉入“套路贷”陷阱中的不只沈女士一人,此前媒体也曾多次曝光过相关事件,甚至有人因“套路贷”损失一套房。那对于这样的“套路贷”,到底该如何防?
法律专员指出,实施“套路贷”骗局的不法分子一般对外都是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招揽生意,但实质无金融资质。因此,在进行借款前,借款人一定要上网查询相关公司的资料,看其是否正规。此外,不法分子会伪造银行流水等资料,这些资料普通借款人无法识别,因此对借款人来说,这些资料最好都保存下来,并对借款过程进行录音。万一是“套路贷”,之后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据。
法律专员还表示,借款人在签订合同时,要警惕到手现金“打折”、高额罚息、利滚利等霸王条款,避免让借款呈“滚雪球”式的发展,更是避免自己掉入“套路贷”的陷阱中。
对借款人而言,如果急需用款还是最好先向亲朋好友借寻求支援,也可以向银行借款,最好不要向小贷公司进行借款,因为要付出很高的利息。平时也要多注存款储蓄,不要让消费高于收入,也可以做些投资理财,如配置稳利精选组合投资计划、诺亚方舟NPA投资计划等产品,增加收入,不轻易借款。最后需要提醒的是,每个人的还款能力不同,无收入或收入较低的群体最好不要向这些小贷公司借款,更不能借款消费,拆东墙补西墙,不然那就是一条不归路。(嘉丰瑞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