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新兴事物,“以房养老”保险开展三年来,为何依然遭遇水土不服?
个人名下的房产是留给子女,还是抵押用于养老呢?对于武汉的老人来说这个选择题已经考虑了三年。
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数学与统计学、社会学院曾联合组成“以房养老”模式课题研究团队,用三个月时间走访了武汉市7个城区的660位老人及其子女。数据显示,超过58%的老年人拥有完全自主房屋产权,其中十分之一的老人住房面积大于120平方米。在了解“以房养老”模式后,有35%的老人愿意尝试。项目的发起人李芷菡给他们画了张“群像”,“主要是高龄失独空巢老人选择以房养老,也适用于有子女的老人,健康状况越好,房屋价值越高,这种追求生活质量的老年人更倾向于以房养老。”
不过,在调查中李芷菡也听到了众多反对的声音,明确表示不接受“以房养老”的武汉老人占23%。刚刚年满60岁退休的张爹爹就是其中之一,养老金微薄的他并不愿意拿出名下这套50平方米的房子去抵押。“等于参加了你的保险后,吃一个少一个,吃完以后你把房子收回去以后我还没有房子住了。”
相较于老年人,子女的反对意见更为强烈。在李芷菡的调查中,高达98.67%的子女不同意父母“以房养老”。李芷菡分析,一方面老人过世以后房产一般过继给子女,在很多人心里有伤利益之嫌。另外一方面,子女赡养这种传统养老观念在民间根深蒂固,往往会遭到舆论的强烈批判。
“以房养老”目标瞄准巨大养老市场,但在老人及其子女中反对声音强烈;企业也面临着“成本高、受众窄、回现弱”现状。早在2011年,武汉部分银行就尝试开展“以房养老”业务,头三年没有一个人提出申请。2015年4月,在保险业试点启动10个月后,“以房养老”首单花落武汉。目前仅有幸福人寿湖北分公司一家开展业务,截止2016年7月,武汉只有一户两人投保,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至今武汉也只有3户签约。
记者来到幸福人寿湖北分公司,一位刘姓工作人员抱怨,“我们和民政局申请过很多次,希望他们像鳏寡孤独老人用这种方式改善,主要是我们公司去发函协调,还没有建立一个互动。”
民政部门则表示,“以房养老”仅仅是一种养老产品,市民在养老过程中应有多种选择。武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老龄工作处处长李剑华介绍,“我们主推的主要是加强养老服务设置建设,创制一些新的扶持政策,培育社会为老服务组织,解决养老资金的来源和服务提供的丰富多样化。”
作为一个新兴事物,政府、银行曾从不同层面开展过“以房养老”的探索。非试点城市也在进行各种探索,但记者在安徽、浙江等地探访发现,受养儿防老和家产传后等传统观念影响,“以房养老”市民认可度低、保险推行难度不小,在较长时间内将会是一个小众产品。
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保险业探索推出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是在保障老人居住权的同时,用房产增加现金流,改善老人生活品质。尽管这是一个小众市场,但意义重大。
对此,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表示,与其说“以房养老”不如说“以房养人”更符合中国的传统思想。“把房子变现后拿现金,老人养老用一些,孙子上学用一点,儿女创业用一点,这样接受起来会更好。”
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说,选择“以房养老”的老人大部分是有需求的特定群体,在目前养老政策尚不足时是一种重要的补充。为何以房养老在现阶段频繁遇冷?党俊武给出了答案,“一、这是长期的金融行为。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让人们不放心。二、房地产市场本身未来走向如何,不论涨了还是跌了,中间的残值如何处理,如果房地产回到拐点,是否会吃亏,所以大家在观望。 ”
同时,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刚提醒,“以房养老”的投保确实也存在风险。“面临房价波动的风险,楼事政策影响的风险,房屋的使用年限风险,这些风险落到保险公司头上,可能会面临保险公司不足以偿付老年人养老金,这样的风险最终都会转嫁到老年人领不到养老金这个风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