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频发,特别是去年以来,山东、广东等地连续发生大学生被骗恶性案件,给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为防范和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人民银行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制度和举措,其中尤以建立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最为重要。目前,这一制度在我省实施进展顺利,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分类管理为资金安全加把锁
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同一客户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账户。
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处有关负责人称,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可以有效遏制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行为。根据我省公安机关反映,在当前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中,犯罪分子用于转移诈骗资金的银行账户主要来源于两个途径:一是直接购买个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二是收购居民身份证后冒名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户。Ⅰ类账户作为全功能账户,是诈骗资金转移的主要通道。对个人Ⅰ类账户开户数量进行限制,可以精准打击账户违法行为,有效切断违法犯罪资金转移通道,让犯罪分子无隙可乘,无“户”可用。
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可以强化个人对本人账户的管理。长期以来,我国个人银行客户在同一银行机构一人数折、一人多卡现象十分普遍。截至去年年末,我省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3亿户,人均约3.4户。实行个人账户分类管理,客户可对个人名下账户按类别实行精细管理,做到心中有数。
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可以建立个人账户保护机制。如今互联网金融和现代通信技术在金融领域中广泛运用,银行和支付机构依托互联网等电子渠道,开立账户越来越方便。但另一方面,个人信息包括银行卡信息泄露问题突出,因银行卡信息泄露导致的账户资金被窃事件频发。因此,建立个人账户的保护机制、保护个人账户信息和资金安全迫在眉睫。
账户分类管理初见成效
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虽然实施时间不是很长,但目前在我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实现对Ⅰ类银行账户的开户数量控制。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6月末,共开立个人银行账户Ⅰ类户759.87万户,Ⅱ类户114.04万户,Ⅲ类户4705户。清理核实个人大量开立银行账户,已核实31.52万户,撤销账户41.43万户。拒绝异常开户3468人次,账户可疑交易监测1184户,可疑交易笔数19.25万笔,暂停非柜面业务的银行账户169户,向公安机关报告涉嫌违法犯罪账户7户。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应的账户安全保护机制,在划分三类账户使用功能的同时,将三类账户使用风险有效隔离,尤其是II、I II类账户即便是资金被盗取,也不会像以往账户不分类时那样对个人资金安全造成严重损失。
分类管理尚有功课要做
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处有关负责人称,全面实施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抓住了个人银行账户改革的关键,解决了以往我国个人银行账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和矛盾。此项基础性金融制度已在我省初见成效,但由于政策实施时间比较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目前我省II、III类户总量偏小,截至今年上半年,我省共开立II类户、III类户114.51万户,只占全国II、III类户总量的0.4%,与发达省份相比,仍然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我省III类户占比偏低,目前我省III类户开户数量过少,III类户数量仅占II、III类户总量的0.4%,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对此,该负责人认为,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是人民银行对我国银行账户管理的一次重大改革,但这一观念要真正入脑入心,尚有功课要做。首先人民银行将积极推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大对银行的引导和社会公众宣传工作,不断优化龙江支付服务环境,营造丰富的II、III类户消费应用场景,提升用户体验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与认知度。其次希望社会公众能够对此项金融改革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全社会共同努力,继续深入推进和落实,以期取得更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