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4月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细则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的有关规定,2019年4月份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为4月18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
2019年3月28日
2019年全年各个月份报税截止时间一览表:
(一)1月、3月、5月、7月、8月、11月申报纳税(费)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2月4日-10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费)期限顺延至2月22日。
(三)4月5日-7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费)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四)6月7日-9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费)期限顺延至6月19日。
(五)9月13日-15日放假3天,9月申报纳税(费)期限顺延至9月18日。
(六)10月1日-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费)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七)12月15日为星期日,12月申报纳税(费)期限顺延至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