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2019房地产金融科技高峰论坛于深圳举行,本届主题为“洞见房产趋势,发现金融价值”。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发表主题为《中国房地产税改革》的演讲。贾康认为,关于房地产税改革,在中国不能简单照搬国际上操作成本比较低频、普遍增收的制度框架,必须结合中国的特殊条件,要迎难而上,通过立法找到一开始建立框架时候的初步设计,在地方充分授权情况下,城镇区域首先从一部分地区开始分步实施。
在房地产可行性方面,贾康表示,有很多否定对于房地产税的种种观点,其中最典型的说法是土地私有之才能征这个税,但国际经验不是这样的,理论分析也不是这样的,说与土地出让金不相容,这是不对的。说税基评估太复杂了,中国人做不了,没有这种事情,我们早已经做了模拟空转的试点,借鉴国际的经验,中国人绝对不会笨到连这个事情都处理不了,而且现在有大数据、云计算等等信息处理的手段。
有人担心会激起普遍的抗税和社会骚乱,贾康认为要积极稳妥又社会可接受是非常重要的。还有一个是说中国政府小产权房问题解决不了,所以没法开征。已经有深圳本地初步的经验,这个问题早解决比晚解决主动,一定要下决心主角,按照配套来加以解决。
贾康提出,一旦税法完成立法后,还得强调社会接受。在社会接受过程中,我们要精心设计,有切入。“要走向现代社会,关键是怎么防范风险,要最审慎的设计社会可接受的方案,一定要有一个阳光化的立法过程,让全社会参与。”
关于正确的取向,贾康认为,还是要认清大势、立法先行,理性博弈寻求“最大公约数”,这是“走向共和”的趋势。中央说要加快立法,这么多年在立法过程中已经把它列入立法规划。贾康提出,真正下决心,开弓没有回头箭,是在一审、二审比较靠前的情况下,把文本公之于全社会,然后征求公众意见。
此外,贾康还表示,在“中国特色”下非常关键的是一定要有“免税部分”的扣除。怎么扣除?“过去主流的设计方案是人均多少平米,但是很难处理在一个纳税家庭人员有变化的情况下,怎么做适应性的调整。更宽的一个办法是干脆按套数,只是说第一套房不征,它可能会带来激发离婚潮的副作用。
后来想来想去,大家再放宽一点,比如单亲家庭第一套房扣除,从第三房开始征收房地产税,我觉得社会可接受度相当大的。这是一定要在立法过程中考虑的,关键是能不能形成社会所接受的方案。个别的地方很特殊,像海南全岛都限购限贷,比照930新政,它在积极的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