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所得税新的起征点和税率于2018年10月1日已正式实施,新税法于今年的1月1日也已经实施,我国实行新税法政策后,很多纳税人从中得利,那么跟之前的个人所得税相比较,我们实际到手的收入会多多少呢?
以下分别是我国2019年和2018年10月1日前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从以上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我们可以看出,虽然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仍然划分为7个级数,7个级数分别对应的税率也并没有发生变化,但是各级应纳税额的范围发生改变。1-3级的应纳税额范围增大,这一变化对于工资低的人员来说有利很多,例如以前工资7500元,应纳税额就是4000元,那么超过1500的适用的税率就是10%,同样的工资,新的应纳税额为2500元,适用税率为3%。
2019年1月1日起,我国新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正式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如果纳说人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这六项费用支出,那么可以申请专项扣除。
纳税人若满足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那么在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会减少,也就是纳税人的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会减少,实际到手的工资会增加。具体增加多少,下面我们举例说明:
假设某职工目前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义务教育,该职工扣除五险一金后的工资收入为12000元,2018年10月1日前所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12000-3500=8500元,个人所得税为8500*20%-555=1145元。
2019年新税法实施后,该职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12000-5000(起征点)-1000(子女教育专项扣除)=6000元,那么个人所得税就是6000*10%-210=390元。
通过以上计算我们可以看出,新个税实施后,该员工实际到手的工资多了7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