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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落户条件2019新规 广州“抢人”新政策出台

[2019-04-28 17:08:00] 来源:新浪 编辑:佚名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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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广州出台“抢人”新政,社保要求作出调整,取消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留学人员入户社保参保年限限制,只需在广州市现引进单位有参保记录即可,无须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上,本科连续半年社保可以入户。

  三是确立了通过市场化评价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的引才方式。新政首次明确了可以通过对薪酬、投资、社会贡献等市场化手段评价并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的引才模式。每年给予一定的入户指标用以解决经评定的创新创业人才用于解决入户问题。通过改革完善人才评价引进机制,构建以薪酬、投融资、纳税等多维度、多元化的人才引进生态体系。

  四是建立了多层次的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渠道。新政对于引进人才申报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既可以通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外,也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申报,还可以选择个人直接申报入户。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引进人才入户相关业务,《实施细则》新增了通过用人单位申报和个人直接申报等入户申报渠道,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具体举措,对于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进一步下放事权并首次明确了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减证便民的要求。《实施细则》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以外其他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审核事权全部下放各区,同时明确了通过信息化手段简化申报流程,实现减证便民的目的。新政实施后,引进人才申报将开通手机客户端申报、实现信息数据同步共享以及相关查询结果信息跨部门共享手段,同时将非公经济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审核权限全部下放各区,进一步提升审核效率,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六是实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的“一步到位”。新政策首次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入户分离,同时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申报流程进行了简化,明确来穗就业或创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原来的先到人社部门办理接收、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调整为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实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的一步到位。同时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及省人社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最新政策要求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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