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显示,自5月1日起调整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税收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由一年调整成183天。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新税务机关挂牌后将承继原国税、地税机关征管的职责,故《税收居民证明》的受理、开具机关调整为新的县税务机关名称,但受理、申请开具的办理流程保持不变。
此外,将精简部分涉税资料,使涉税资料更加清晰明确。
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结束集中兑换
2018年3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6号文件,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以下简称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在市场上流通。
公告指出,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的集中兑换期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集中兑换期结束后,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持有者将需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选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兑换。
芬太尼类物质实施整类列管
日前,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宣布从5月1日起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介绍,芬太尼类物质是最近几年才出现,并且在美国、加拿大等国迅速发展蔓延的新型合成毒品,由于该类物质毒性强、品种多、变异快、查缉难,已成为当前国际禁毒领域面临的一大难题。
不过,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管制对合法医疗需求、临床必须使用保障的影响,公告明确,列管物质如果发现有医药、工业、科研或者其他合法用途,可以及时在非药用目录和药用目录之间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