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记者从今天举行的河北省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河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5月1日起,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将在全省全面实施。快来一起详细了解下↓↓↓
六项重点内容
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从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照16%执行。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同步。
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精准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我省失业保险经过3次降费,执行期到今年4月30日,目前费率是1%,其中单位0.7%,个人0.3%。按照国家要求,这项政策到期后再延长一年至2020年4月30日,费率不变。
工伤保险方面,为助力去产能、调结构、治污染,我省将对煤炭、钢铁、玻璃、水泥、火电、焦化等六个行业企业继续实施“只下浮、不上浮”的浮动费率政策。
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
按照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是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城镇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较高,最低缴费基数也相应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