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5月7日召开的党工委委员会议传达学习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雄安新区2019年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精神,研究新区贯彻落实意见。同时议定,批准容城县实施2019年第一批次城市用地土地转用征收工作,标志着雄安新区征迁安置工作正式启动实施。
这也就宣布了雄安新区
由规划阶段转入建设实施阶段。
每户平均补偿91.36万元,
人均补偿27.95万元
目前,容城县自然资源局已在第一批次城市用地土地转用征收涉及两个村大河镇河西村和八于乡龚庄村张贴了征地告知书。
征地告知书显示,此次拟征收两村全部土地,分别为99.3946公顷、59.4685公顷,共约158.86公顷。根据《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按照每亩12万元的标准支付土地综合地价补偿。
那么,每亩12万元的地价补偿款,这个标准是高还是低?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表示,如果是耕地的补偿价格,12万元已经比较高了,“过去征用耕地每亩两三万、四五万的补偿价格很常见。
但如果是占用农民的村庄建设用地,12万元则不算高。现在讲城乡融合发展,农村的建设用地挺值钱的,而政府在进行补偿时通常不予区分。”
记者对此次征收的河西村和龚庄村两村的全部面积约158.86公顷土地进行了计算,征迁安置补偿总金额为28594.8万元(158.86×15×12)。目前河西村全村共210户,920人;
龚庄村全村共有103户,484人。两村合计313户,1023人。这样算下来,平均到每户大约可以领到征迁安置补偿款91.36万元,人均27.95万元。
“每户补偿91.36万元已经不少了,拿这些钱每年按理财5%的收益计算,差不多每年能得4万元利息,而农民种地一年能挣到1万元就算不错了。”党国英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认为,这也印证了雄安新区召开的党工委委员会议指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5月7日召开的雄安新区召开党工委委员会议强调,做好征迁安置工作至关重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现阳光操作、和谐征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