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记者注意到,此次5%的税率清单条目将此前的662项减少至了595项。对比发现,在最新清单中未予以明确的项目大多为汽车天窗、车门、离合器等相关零部件。
另外,中方3月31日提出的,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继续暂停加征关税的公告仍在生效,关税税则委员会最新公告中并未提及对此的下一步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关税税则委员会同时还发布公告称,将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关税税则委员会将在对有关申请逐一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商品排除出对美加征关税范围,并制定公布排除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
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9〕3号
2019年5月9日,美国政府宣布,自2019年5月10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2000亿美元清单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美方上述措施导致中美经贸摩擦升级,违背中美双方关于通过磋商解决贸易分歧的共识,损害双方利益,不符合国际社会的普遍期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6月1日0时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8号)中部分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二批)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6号)公告的税率实施。
即:对附件1所列2493个税目商品,实施加征25%的关税;对附件2所列1078个税目商品,实施加征20%的关税;对附件3所列974个税目商品,实施加征10%的关税。对附件4所列595个税目商品,仍实施加征5%的关税。
二、其他事项按照税委会公告〔2018〕6号执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