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财经资讯 > 正文

12条对外开放新措施具体有哪些 银保监会如何防范风险

[2019-05-09 14:25:00] 来源:城市金融报 编辑:网络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日前,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接受了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记者采访,就银行业保险业扩大对外开放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理好财5月9日讯

  日前,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接受了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记者采访,就银行业保险业扩大对外开放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郭树清说,金融管理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

  郭树清宣布,在深入研究评估的基础上,近期拟推出12条对外开放新措施,具体是:

12条对外开放新措施

  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同时取消单家中资银行和单家外资银行对中资商业银行的持股比例上限;

  取消外国银行来华设立外资法人银行的10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和外国银行来华设立分行的20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

  取消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信托公司的1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

  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入股在华外资保险公司;

  取消外国保险经纪公司在华经营保险经纪业务需满足30年经营年限、总资产不少于2亿美元的要求;

  放宽中外合资银行中方股东限制,取消中方唯一或主要股东必须是金融机构的要求;

  鼓励和支持境外金融机构与民营资本控股的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开展股权、业务和技术等各类合作;

  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投资设立保险类机构;

  允许境内外资保险集团公司参照中资保险集团公司资质要求发起设立保险类机构;

  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同时放宽中资和外资金融机构投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方面的准入政策;

  取消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审批,允许外资银行开业时即可经营人民币业务;

  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代理收付款项”业务。

  据悉,当前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已形成了国有、民营和外资等多元股权结构。其中,民营资本在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和保险公司总股本中,占比已分别达到43%、56%、83%和49%,外资银行和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资产占比为1.64%和6.36%。

  在金融业持续开放之下,将有更多的外资和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市场主体进一步增加之下,银保监会如何防范风险?

  郭树清表示,金融管理部门今后将更加注重专业性、审慎性、稳定性,建立和完善以资本、偿付能力、流动性、资产分类、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市场声誉、合规记录、过往业绩等为主要内容的全面风险监管体系。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行为监管,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手段揭示风险,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规、不审慎经营的机构,将依法予以严惩直至市场退出。

查看更多: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