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一至第六层级人才给予最高100平方米、80平方米、70平方米、60平方米、50平方米、40平方米的租金减免优惠。减免部分以外的剩余租赁面积,按照同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
第一至第四层级的人才还可选择租金补贴的方式,给予最高100平方米、80平方米、70平方米、60平方米的租金补贴。租金补贴按月发放,标准按照通州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市场租金标准的平均值(2019年平均值为26.8元/平方米·月)×补贴面积×80%计算。
此前,北京市海淀区5月19日发布了优化海淀区人才公租房保障和管理政策。就职于海淀区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企业、重点引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人员,以及具有公共管理服务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在职人员,均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申请人不再要求具有北京户籍,只需申请当月前3个月在海淀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即可,“海英人才”及特殊人才还可适当放宽条件。同时,放宽了住房限制,如果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北京有住房,但距离申请人工作单位超过15公里的,也可申请人才公租房。此外,海淀区建立人才配租定量机制,根据申请单位的社会贡献等情况综合考量,给予房屋配租支持。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开展2019年度通州区人才公寓配租工作的通知
通人才办〔2019〕 4 号
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通州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通政办发〔2017〕4号)文件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度人才公寓配租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人才公寓以家庭为单位,由人才提出申请,每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人才公寓。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通州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人才。
2.到通州区创业或与通州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通州区内无住房。
4.所在单位为通州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或在通州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
5.申请人需自首次在通州区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2年内提出申请。即2017年6月以后(含6月)在通州区首次缴纳社保的人才。
6.申请人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经复审核实,对于填报虚假信息的申请人及初审单位停止下一年的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