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国家安全防火墙
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清对第一财经记者说,国家技术安全管理清单制度与《国家安全法》的多个条款都有关联,例如第19、24、25、56、57、59条。
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发展自主可控的战略高新技术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科技保密能力建设,保障重大技术和工程的安全。
清单将对保护中国高科技企业发挥对外威慑作用,使管理对外技术出口有法可依。
根据科技部下属的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提供的材料,中国是世界高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主要供应国。2000年~2014年,全世界高技术产品出口总额从1.16万亿美元增加至2.15万亿美元,增长了85.3%。
同期,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增长了12.4倍,对全球高技术产品出口市场的贡献达到52.3%,远远高于第二大出口国德国12%的贡献度。
2004年至2016年间,世界ICT服务出口额从5432亿美元增加至14212亿美元,增长了162%,同期中国ICT服务出口额工业设计数量增加了2.6倍,对世界ICT服务出口额增长的贡献达到6.8%,仅低于美国和印度10%左右的贡献度。
另一方面,以国家安全理由,对中国科技企业施加单边措施,采取极端手段阻断全球科技合作体系,是本轮特朗普政府为国际社会诟病之处。
一位日内瓦多边谈判领域资深观察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说,看起来中国正在试图建立一套应对科技领域的国家安全体系。中方加以反制,不失为强有力的应对之策。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烨表示,这个制度确实考虑了针对的有效性。重点在于引导企业预期,避免企业单向遵循美国制定的所有规则。
制度应设计为,相关企业如果还需要中国市场,就必须配合中方,以特定的方式绕过美国规定的机制,风险共担。进一步,相关机制的长期化、制度化也可以使得企业有充分的动机利用各种方式敦促美国政府态度改变。
前述应对此轮科技争端的人士认为,发改委即将出台的制度,很像美国跨部门的国家安全审查的内部指南性质的清单。事实上,美国商务部下属的工业和安全局(BIS)也正在依据前一年通过的《美国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FIRRMA)筹备出台一份关于“新兴和基础技术”的清单。根据已经公开的内容,这份广受关注的科技蓝本,会包括人工智能、生化医药、大计算、特定芯片等。
但之前有多位深度参与应对中国科技企业被列入美国出口管制实体清单的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指出,华为等中国企业目前遭遇的措施,已经被高度政治化了,超出了一家企业可以应对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