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各地市将于7月底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据统计,全省将有600多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本次养老金调整方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来看,定额调整体现在每人每月加发6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
挂钩调整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累计缴费年限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加发;二是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挂钩,每满1年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