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计算公式为: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1元+(缴费年限-15年)×1元。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还新增了一条“保底”规定,即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换言之,挂钩调整至少可以每月加发15元。省人社厅表示,挂钩调整体现效率原则,有利于激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
增加对85周岁以上人员的倾斜力度
除了定额调整与挂钩调整,养老金还有倾斜调整。倾斜调整则体现重点关怀,在广东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企业军转干部等群体予以照顾。今年对高龄人员的倾斜调整档次增加到6个档次,并增加对85周岁以上的倾斜力度。
具体如下:2019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全年60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50元,全年1800元;
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00元,全年240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0元,全年3600元;年满10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500元,全年6000元。
需注意的是,上述对高龄退休人员再倾斜増加的养老金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另外,对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仍达不到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省人社厅透露,此次调整是国家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4年同步安排、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全省将有600多万名退休人员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