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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这4类罪犯将获特赦

[2015-08-24 17:38:07] 来源:财若财经 编辑:付平琴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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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建国到现在,中国共特赦过7次。这是我国40年来再次启动特赦。前七次曾赦免溥仪等人。这四类战犯分别是: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在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年满75周岁,严重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服刑人员,未成年轻刑犯,犯罪时未满18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杀人、强奸、贩毒、恐怖犯罪的除外。

  古代皇帝遇到喜事也喜欢大赦天下,这样可以增强国家凝聚力。

  那在过去的7此特赦中,有哪些人被赦免过呢?

  第一次是1959年9月17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根据毛泽东主席代表中共中央的建议,决定在庆祝建国10周年之际,“对于经过一定时间的劳动改造、确实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的战争罪犯、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犯,实行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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