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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个人所得税新标准 不征收个税的项目有哪些?

[2019-06-26 09:49:00] 来源:券商中国 编辑:未知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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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6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偶然所得、税延型养老金收入,适用的个税项目予以明确。

  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的具体收入包括:

  1、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

  2、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的情形,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一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3、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二是将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所征税款由计入“其他所得”项目调整为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缴费主要来源于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从国际上看,对个人的商业养老金收入大多纳入综合所得征税,因此《公告》将个人领取的该项养老金收入所征税款调整为计入综合所得中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需要说明的是,《公告》并未改变该项养老金收入的税负,即个人领取的该项商业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仍为7.5%,纳税人的税负没有变化。

  股民福利来了,这两项收入免税

  《公告》同时废止了六项原按“其他所得”征税的规定。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公告》对一些原按“其他所得”征税的政策予以废止,具体包括:

  一是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

  二是以蔡冠深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基金会的基金利息颁发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

  三是保险公司支付给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保户的利息。

  四是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

  五是股民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

  六是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的违约金。

  尤其是,股民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不再征收个税。此前,一些证券公司为了招揽大户股民在本公司开户交易,通常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交易手续中支付部分金额给大户股民。股民个人也就取得了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这部分收入需要缴纳20%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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