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工作,惠及全县1.5万名参保对象,县财政每年约需配套资金180万元。
此次调整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33元,同时提高了65周岁以上老年城乡居民的县级基础养老金,提高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调整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近年来,金塔县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县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参保居民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