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财经资讯 > 正文

2019江西养老金上调方案 本月底前补发部分发放到位

[2019-07-08 17:24:00] 来源:江南都市报 编辑:佚名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江西省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27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注:

  ●选择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时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

  首先,按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8元;

  其次,按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18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2.8%增加;

  第三,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举例说明

  1.企业退休人员张某,缴费年限30年,2018年底已满70周岁,现基本养老金3000元。按照规定,此次定额调整增加38元,挂钩调整增加90元(30年乘以缴费年限3元一年),高龄倾斜增加30元,共计增加158元,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3158元。

  2.企业退休人员李某,原按年龄一次性缴费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2018年底已满80周岁,现基本养老金1600元。按照规定,此次定额调整增加38元,挂钩调整增加45元(15年乘以缴费年限3元一年),高龄倾斜增加40元,共计增加123元,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1723元。

  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王某,2018年底已满70周岁,现基本养老金3000元。按照规定,此次定额调整增加38元,挂钩调整增加84元(基本养老金水平3000元×2.8%),高龄倾斜增加30元,共计增加152元,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3152元。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