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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养老金上调细则 甘肃养老金调整出台

[2019-07-10 14:02:00] 来源:本站整理 编辑:未知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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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经省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经省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
2019年甘肃养老金上调通知

  定额调整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32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时间从今年1月1日起。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含符合规定推迟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其中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2018年12月31日前已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管理的“五七工、家属工”和被征地农民等人员。

  调整标准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调整体现对部分特殊群体的倾斜。

  挂钩调整是:与缴费年限挂钩。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8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全部缴费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等折算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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