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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首次将本年度前半年退休人划入范围

[2019-07-12 08:46:00] 来源:转载 编辑:未知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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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江苏今年首次将本年度前半年(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划入本次养老金调整范围。调整办法和标准如何?根据《通知》,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各职务层级的具

  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在适当倾斜方面,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

  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

  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

  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

  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其中,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

  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

  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

  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据了解,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此外,《通知》明确,确定本人月基本养老金基数时,企业退休人员按鲁劳社发〔1999082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鲁人社办发〔2015]78号文件及有关规定应当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待遇项目确定。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一律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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