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调整的范围为什么不包括离休人员?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4号)规定,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及按照《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职的人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人员不参与此次调整,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另行增加离休费。
4.此次调整的幅度如何确定的?为什么?
总体增幅按照2018年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的5.2%左右确定,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总体增幅5.59%,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总体增幅3.91%。上述增幅为平均增幅,不是简单地对每个退休人员都按照5.2%调整,具体到每个人,其调整标准与本人养老金水平、年龄、缴费年限等具体情况相关。
5.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是否仍与在职人员待遇调整挂钩?
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和在职人员待遇调整脱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6.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挂钩调整部分的计算基数是否包括职业年金待遇?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4号)规定,挂钩调整部分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办发〔2015〕18号)规定,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工作人员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规定,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不包含职业年金待遇。因此,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挂钩调整部分的计算基数不包括职业年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