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人才购房出台专门文件开辟优先通道。
相较之前的高层次人才购商品房办法,新办法的特点有:
①各类人才均适用,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首次纳入政策范围;
②全市可售商品房均对人才优先供应;
③人才购房最优先,按人才优先、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选房。
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