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曙光股份(600303.SH)部分中小股东宣布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拟终止上市公司一项关联交易,并准备罢免现任董事会。随后,公司称此次股东大会通知无效,并指控部分中小股东是在否定公司新能源转型战略。
中小股东与董事会之间的争斗,源于一起资产收购。
据悉2021年9月,曙光股份公告,拟收购奇瑞S18(瑞麒M1)、S18D(瑞麒X1)车型的技术,用于开发生产纯电动轿车及SUV,加快纯电动乘用车项目进展。但中小股东认为买的两款车型停产多年,产品竞争力不明,能否实现正常生产存在不确定性。有股东提议将该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未获同意,理由是交易的金额没有占到当期净资产的5%。之后中小股东决定自行召开董事会。4月9日,股东深圳中能绿色、于晶等7名股东,在上交所网站发布公告文件,拟自行召集于5月5日在北京召开股东大会,希望终止公司前述交易,并改选董事会。
4月9日,曙光股份股东中能绿色、于晶等7名股东,在上交所网站发布公告文件,拟自行召集于5月5日在北京召开股东大会,希望终止公司前述交易,并改选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7名股东,合计持有曙光股份14.35%股权。其中,除深圳中能持股7.2%外,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5%。但这遭到曙光股份董事会的反对。
4月9日,曙光股份发布公告,7名中小股东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违规无效,应当立即终止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曙光股份董事会认为,中能等股东做法违反公司相关章程程序,其关于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未及时反馈的陈述与事实严重不符。
不过目前来看,曙光股份正按计划推动收购事项。最新公告显示,两个车型的资产交割已于2022年3月30日前全部交接完成。